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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
安徽農村少女小靜兩年前來滬上一家茶坊打工時,不幸被大面積燒傷致三級傷殘。雖然小靜贏了仲裁,但其工作單位上海青藤閣茶藝有限公司起訴要求撤銷仲裁裁決,不支付63万余元的賠償。昨天,徐匯法院開庭審理此案。
2005年4月,經老鄉介紹,初中畢業的小靜來到上海一家名叫“青藤閣”的茶坊打工。
去年5月19日早晨,小靜在添加液体酒精、點酒精爐過程中發生火情,致全身大面積皮膚深度燒傷。奄奄一息的小靜經搶救總算活了過來,但全身64%的面積深度燒傷,致三級傷殘,生活不能自理。
這起工傷事故的醫療費用高得惊人,在瑞金醫院花費了17万元,在武警醫院又花了10万余元。可用人單位只墊付了其中的17万元,使小靜的后續治療遲遲無法進行。如今的小靜渾身疤痕遍布,說話時聲音微弱,回想起燒傷的經過她仍十分后怕。
經勞動仲裁,仲裁作出裁決,上海青藤閣茶藝有限公司應支付小靜63万余元費用。但公司不服,起訴到法院要求撤銷此勞動仲裁。公司的理由是,就在事發半個多月后,公司与小靜的父親簽下了一紙協議,約定公司支付12万元一次性了結此事,而且公司已出于人道主義墊付了17万元。
對此,小靜的代理律師認為,當時小靜的父親眼見女儿拖延醫治會危及生命,听到女儿用微弱的聲音說“爸爸媽媽救救我吧”,這才与公司簽了“不平等”協議。律師還指出,經調查,該公司沒有為員工辦理外來人員綜合保險,員工出了工傷后得不到應有賠償,公司應承擔相應責任。公司也承認未交每人20元的綜合保險,還被有關部門罰款。
法院將擇日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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