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齊魯晚報供稿
3月25日,山東濟宁市市中區婦幼保健院副院長朱慶武被控雇人砍傷該院原院長吳新五一案在濟宁市市中區法院開庭審理。朱慶武被控在醫院2006年7月的院長競選中失利后對吳新五怀恨在心,授意其內弟王大海找人教訓吳新五。但在法庭上,朱慶武予以否認,王大海也表示并未受姐夫指使。
一審認定有罪 被告上訴
公訴机關指控,2006年7月,濟宁市市中區婦幼保健院舉行換屆競選,時任副院長的朱慶武競選失敗后,認為是原院長吳新五作梗,遂產生怨恨,多次向王大海訴說,王大海表示找几個人教訓吳新五,朱慶武讓王大海看著辦。王大海遂以10000元的佣金,雇佣被告人谷勇兵、馬永、陳斌,于2006年7月23日9時許,在吳新五外出時持刀將吳新五砍倒后逃跑。事后,谷勇兵三人又向王大海索要15000元分贓。經鑒定,吳新五构成重傷。
該案多次開庭審理。2007年底,法院作出一審判決,認定公訴机關指控成立,以故意傷害罪判處朱慶武、王大海有期徒刑各六年,其余三人五年到三年不等。并判決五人賠償被害人各項損失共21万余元。
一審判決后,几名被告人提起上訴。濟宁市中院裁定該案發回重審,該案遂再次在濟宁市市中區法院開庭。
姐夫否認雇凶 內弟當庭翻供
在一審期間,朱慶武就一直不承認与此事有關,他辯稱并沒有授意王大海找人教訓吳新五。在今天庭審時,朱慶武再次堅稱此點。
王大海對自己雇人砍傷吳新五的事供認不諱,但否認是受姐夫指使。對于如何得知姐夫工作上的事,他說是在姐夫与姐姐在房內爭吵時听到,并自己推測姐夫競選失利与吳新五有關,從而想找人教訓吳新五。但他并未告訴姐夫,而是找到谷勇兵,谷勇兵又叫了馬永、陳斌。吳新五的照片是他從姐姐臥室找出,提供給谷勇兵,佣金也是他自己出的。
而此前王大海在偵查階段公安机關對其訊問中,供述并非如此。當時他供述,姐夫在競選失利后曾發短信給他,內容大致為“這次競選院長被人坑了,領導許給的都沒兌現,讓我看著辦等等”。后來姐夫在家中當面向他訴說競選的事,還說“是吳院長坑了他”。在動手前一天,他還給姐夫打電話,詢問吳新五星期天是否上班。
朱慶武則說,此前他只是在家中和妻子談過,從未与內弟談過工作上的事,沒說過競聘失敗是吳新五造成的。他确實曾和王大海互發短信,也曾在事發前一天通過電話,但二人平時聯系緊密,發短信打電話實屬平常,內容与雇人教訓吳新五的事無關。事后,他也沒發現王大海有异常情況。
對此前供述,王大海在昨天的庭審上說,是由于公安机關當時對他刑訊逼供,他才不得不那樣說。但他提供不出相關證据。公訴机關當場播放了公安机關的訊問錄像,欲證明不存在刑訊逼供。
公訴机關表示,有一份電話錄音,能證明王大海在關押期間,其姐姐曾打電話授意王大海一人扛下此事,但當庭未公布錄音內容。還提交了關押王大海的看守所的一名干警的證言,也欲證明存在串供之事。但王大海對此否認,其辯護人認為該證言有瑕疵,不能采信。
■案件回放:
2006年7月23日是星期天,吳新五上午要去參加一個職工父親的喪禮。他說,事發前一天,院里領導班子商量好第二天參加喪葬會的時間,開始定的是9點40,后來改為9點10分,并約定了集合地點。這些約定只有他、盧憲梅副院長、朱慶武副院長、辦公室主任、醫務科主任、護理部主任和一個院辦工作人員知道。
7月23日9點4分他出門,走了几百米三個人從后面擁上圍住他,拿刀就砍,也就一兩分鐘時間,他被砍倒在地。
該案將擇期再次開庭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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