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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
“5元錢就可以辦理的暫住證,現在不交65塊錢辦不出來”,租住在昌平區馬池口鎮百泉庄村的馬女士說,從2月份開始集中辦理暫住證后,村委會就借机強行“收錢”。
馬女士說,本市開始集中辦理暫住證后,昌平區馬池口鎮派出所要求外來人員必須到村里開具證明后才能辦理。而馬池口鎮百泉庄村便
借机“捆綁”收取60元的衛生費,否則不給辦理。
3月7日上午,記者在百泉庄村村委會內,看到一張通知中寫道:來此開證明的外來人口不僅要交5元錢的手續費,同時還要繳納一年的衛生費每人60元,否則一律不予開證明。
在馬池口鎮白浮村外來人口管理處,同樣挂著內容大致相同的通知,不同的是,白浮村一年的衛生費為每人120元。
“村委會這樣做實是無奈之舉。”百泉庄村委會楊主任解釋說,在百泉庄村,外來人口是本村人口的兩倍,而且大多是附近市場內的商販,衛生意識差。“村里去年投入衛生整頓方面的費用有20多万,可能夠收上來的衛生費不過1万元。”楊主任說,自從2月份村里捆綁收費以來,情況已大有好轉,交費的人也越來越多了。
“收取衛生費是村民自治的內容,如何收取不在我們管轄范圍內。”昌平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价格管理科工作人員表示,市發改委對是否收取衛生費也沒有相關規定。對于百泉庄村委會借辦暫住證“搭車”收取衛生費的行為,建議村民向暫住證辦理机關反映。
昌平區馬池口鎮派出所承認,是他們要求辦暫住證的外來人員到村里開證明或介紹信。“這樣是為了證明辦證人員是在流動人員与出租房屋管理辦公室登了記,在村委會也有備案”,馬池口鎮派出所值班民警說,這是一种雙方管理,“捆綁收費的問題可以跟村里協商,但證明一定要村里開具”。
對此,北京市公安局人口管理處表示,農村外來人口辦暫住證是否需要村委會出具證明,并沒有明确的規定,村民可以不用通過村委會,直接去派出所辦暫住證。派出所只能收取辦證的5元工本費,公安机關不允許也不存在多收錢的現象。
記者了解到,此种情況不僅在百泉庄村存在,在昌平區其他鄉村以及丰台區等外來人口聚居地均存在此种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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