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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
在招遠打工的張某,得知工友劉某在去年年底領到工資后,以介紹對象為由將劉某騙至偏僻處后將劉某殺死,占有了錢財。3月4日,招遠市檢察院以搶劫罪批捕了張某。
打工者張某,得知工友劉某去年年底領到工資后,于2008年1月來到劉某在張星鎮沙溝馬家村租房處,對已三十多歲著急找媳婦的劉某說要給他
介紹個對象,現在女方正在村頭等著劉某去相親。劉某喜出望外,經過細心打扮后,毫無戒心地跟著張某來到了村北頭。張某將劉某誘騙至村北一麥地后,趁其不備,用事先攜帶的鐵錘朝劉某頭面部擊打數下,致使劉某顱腦損傷當場死亡。張某從劉某身上翻走4300元及手机一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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