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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 昨天,因涉嫌在任職期間貪污和挪用公款8000余万用于注冊私人公司后再非法占有,原北京三峽經濟開發集團總裁助理洪楊文在一中院受審。
檢方指控洪楊文涉嫌挪用公款罪和貪污罪。檢方稱,1998年2月,利用擔任北京三峽峰華行物業管理中心招商大廈負責人的職務便利,洪楊文將本單位200万元公款轉
入其控制的北京思銳高智商貿公司的注冊入資專戶,用于以個人名義注冊該公司。此后,洪楊文采用同樣手段先后兩次將本單位公款179万元轉入其他公司,用于注冊公司的注冊資金。2000年11月,洪楊文伙同北京都市芳園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法人代表盧嘉啟,通過虛假訴訟和股權轉讓的形式,將該房地產公司的全部股權轉讓給盧嘉啟個人控制的公司,將4600余万元的國有資產非法占有。此外,洪楊文還利用職務便利,先后將4800余万元的國有資產轉入其控制的多家單位,作為自己的出資款,并非法占有了其中的3200余万元。
昨天与洪楊文一同受審的還有56歲的盧嘉啟。法庭昨天沒有當庭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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