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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對出錯的ATM机轉款200多万元取出58万多元;
犯罪嫌疑人被關押將近1年;法院開過一次庭后做出退卷處理;
檢察机關對此案仍在調查之中。
唐軍和唐光兄弟二人(均為化名)2007年春節前被采取強制措施,眼看又一年的春節就要到了,兄弟二人仍被關押。唐軍和唐光是湖南省炎陵縣鹿原鎮南沖村
人,因涉嫌詐騙罪于2007年3月7日被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區公安局執行逮捕。
他們的牢獄之災緣于兄弟二人從出錯的銀行ATM机上惡意轉款200多万元,并取出58万多元,事后他們將錢全部退給了銀行,至今此案未果。
ATM机出錯,打工仔瘋狂轉賬200多万元
唐軍現年22歲,唐光21歲,据兩人的表兄——在宁波打工10年的羅芽嬌介紹,3年前,兩個表弟在家里輟學沒有什么事干,“我把他們帶到了宁波打工”。
唐軍和唐光在宁波市鄞州區一家五金企業打工,每人每月能賺1000多元。2007年1月28日上午,唐軍到公司附近的鄞州銀行禮嘉橋分理處將弟弟和他自己工資卡上的錢全部取了出來,唐軍后來在接受警方詢問時說:“這兩張卡其中尾數1841是我弟弟唐光的,尾數9184是我的,但平時兩張卡都在我這里,都是我用。”
唐軍將兩張卡上的錢取了出來,一共是8300元,他將8000元匯到了老家,在自己的卡上留下了300元。這時他發現,弟弟的卡上還有4.49元的余額,以后他不想再用這張卡了,就想把這4.49元錢也取出來,但由于沒有帶弟弟的身份證,其取款的請求被銀行拒絕。
當晚7點多,唐軍再次來到鄞州銀行禮嘉橋分理處的ATM机前,想通過轉賬的方式將弟弟卡里的錢轉到自己的卡里。据唐軍供述,他初始操作轉賬時,按錯了一個數字,但是“奇跡”出現了:“后來我查余額,發現余額變成了45元。”
唐軍在被采取強制措施后向警方供述:“我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也不知道怎么錢會變多,當時我就估計銀行出錯了。發現余額顯示45元后,我就感覺到銀行電腦系統可能有問題,錢會變多的。發現這個情況后,我想再試一下,我就又用弟弟的1841的卡轉賬,還是轉到我的9184卡上,我轉了45元錢,我又查了一下1841卡上的余額,結果發現變成了
90元。這樣操作后,我發現錢可以變多,就又繼續轉賬,每次轉賬成功后,1841卡上就會多出轉賬金額兩倍的錢,45
變90,90變180,180變360,這樣就越來越多。”
辦案民警問唐軍:“既然你知道銀行系統出錯了,為什么還要轉賬?”唐光答:“我看銀行出錯了,心想錢會變多,就多轉一點,然后可以取出來花。那天晚上,我就用這兩張卡不停地轉賬,賬戶上的錢從几十變成了几百,又從几百變成几千,几千變成了几万,几万變成了几十万,就這樣越來越多,一直轉到晚上八九點鐘,我又查了查余額,兩張卡上都有100多万元!”
据鄞州警方調查,唐軍當天晚上共轉賬21筆,計2254586.70元。
取出58万多元丟了1万
當晚,唐軍轉完賬后,分兩次從9184卡上取出了1万元錢。第二天上午,他又來到銀行,拿著這兩張卡到銀行的
ATM机里,發現故障并沒有被銀行發現,1841卡里的余額還有100多万元,他把這些錢几万几万分批全部轉到了91
84卡里。對此他向警方解釋稱:“想把錢轉多一點,可以多取一點來用。”
2007年1月29日,唐軍把此事告訴了和他在一起打工的弟弟唐光,唐光對此沒有說什么。唐軍對警方供述道:
“錢太多了,放在賬戶里不好,而且用起來也不方便,不如把200万元轉一點到別的賬戶。接著,我和弟弟一起到石契輕紡城邊上另一家鄞州銀行用弟弟的身份證又開了一個戶頭,卡號尾數為5258,卡開好后,我和弟弟回到古林禮嘉橋鄞州銀行分理處,插入9184卡,轉出几次,轉了有60万塊錢到新開的賬戶里。轉好后,查了一下,轉賬成功了。”
錢轉好后,兄弟二人分几次取了出來,共取出58.9万元。后來他們決定把錢分開存,先是到段塘工商銀行開了個定期賬戶,存了33.9万元,又到農業銀行存入4万元,戶名是他一個親戚的名字。其余20万元存到老家,其中老家的賬戶上存了8万元,舅媽的卡上存了12万元。因為錢太多了,裝到袋子里,在匯錢的路上丟了1万元兩人也沒有發現。對于為什么要分開存,唐軍向警方稱:“因為怕被別人發現了,錢太多不好,所以就分開存!”除此之外,兄弟二人還將取出來的錢花去了几百元,用于充話費和銀行轉賬的手續費。
案發后積极退款
据羅芽嬌介紹,家里收到這么多錢后,家里人嚇坏了,唐軍在電話里對父親唐建平講了實話。唐軍的家人當即說這事犯法,赶緊把錢還給銀行。
2007年1月31日,唐軍給銀行打電話核實是不是銀行系統出錯了,銀行查賬發現那張1841卡是負200多万元,后來他就把電話挂了。當晚,古林派出所接到銀行報警后,在出租屋里將兄弟二人抓獲。
案發后,唐氏兄弟的父母全權委托羅芽嬌處理此事,羅芽嬌在宁波委托了律師幫助唐氏兄弟辯護。羅芽嬌在接受記者采訪時介紹,兄弟二人被抓后他才知道此事,他讓家里把錢退回去,包括丟失的那1万元,隨后這些錢如數退給了銀行。“我們這樣做,是為了減輕對唐軍和唐光的處罰,在我們的意識里,銀行也沒有受什么損失,不應該追究他倆責任,但他們現在還被關著。”
羅芽嬌告訴記者,他從网上看到山西人許霆也是從出錯的銀行ATM机上取出17.5万元被判處無期徒刑后,當時心就涼了,不敢把此事告訴唐軍的父母,后來看到此事在网上越“炒”越大,高院將案件發回重審,心才放了下來。
唐光的父親唐建軍在電話里對記者說,他只有這兩個儿子,現在他倆都出事了,心里万分焦急,他認為儿子雖然錯拿了銀行的錢,但已如數退還,“不應該再吃監獄的飯了”。
此案還在審理之中
据案卷顯示,2007年2月1日,唐光和唐軍被警方以涉嫌詐騙罪刑事拘留,同年3月7日,經鄞州區人民檢察院批准,以盜竊罪將其逮捕。2007年4月13日,檢察机關向鄞州區法院提起公訴。2007年5月9日,鄞州區法院開庭審理了此案,同年10月,法院將案卷退回了檢察机關。退卷的原因,据唐軍的辯護人、浙江紅邦律師事務所律師張朝惠介紹,因為唐軍兄弟二人涉案金額特別巨大,如果按盜竊罪定案的話,將要判處無期以上刑罰,按照有關規定,無期以上刑罰管轄權在中級法院,因此鄞州區法院做出了退卷處理,現在此案在宁波市檢察院等待進一步的處理。
2008年1月16日,記者就此事和宁波市檢察院負責宣傳的同志取得聯系,得到的答复是:“此案正在向省院請示之中,還沒有一個定論,不便發表什么意見!”
1月16日,記者來到鄞州銀行采訪此事,鄞州銀行辦公室負責宣傳的工作人員表示,此事由信用卡部的檀經理對外統一口徑解釋此事,記者約見檀經理多次未果。
1月17日,檀在電話中對記者稱這事比較复雜,已經處理好了,和鄞州銀行沒有任何關系,銀行只是提供ATM机,机器沒有問題。記者問問題出在哪儿,怎么處理的?他稱不方便透露,具体事宜讓記者和上海的銀聯卡數据公司的毛(音)
經理聯系,這事由毛負責解釋。記者撥通毛的電話,向他說明了采訪意圖,毛沉吟了一下,以“我沒法解釋”為由挂斷了電話,此后再次撥打其手机,手机一直處于無人接听狀態。
記者從銀聯卡數据公司官方网站上獲悉,銀聯數据服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銀聯數据”)是中國銀聯的控股子公司,于2003年1月成立,是中國一家得到中國人民銀行和中國銀聯資質認證的第三方處理机构。銀聯數据的主要業務是提供專業的、為客戶机构量身定制的銀行卡業務處理平台外包服務。銀聯數据集成和提供各客戶机构發放各類銀行卡業務所需的解決方案、服務平台和网絡基礎設施,協助各客戶机构在競爭激烈的銀行卡市場中取得成功。那么銀聯數据在此案中該負什么責任,記者發稿時仍不得而知,但据張朝惠律師介紹,此案在一審開庭時,銀聯方面曾向法院出過一個證明:“鑒于在此事件中,唐氏兄弟主動退贓,金融机构沒有受到損失,建議法院對唐光兄弟從輕處罰。”
律師認為唐氏兄弟無罪
張朝惠律師接手此案后,前后7次到看守所會見了唐軍,律所里為此案專門召開過兩次研討會。有律師認為此事涉嫌侵占罪,但侵占罪是指拒不退還,而此案中唐氏兄弟已把多取的錢還了。還有的律師認為此案涉嫌詐騙,公安机關就是以詐騙立案的,但后來被檢察院改成了盜竊罪。而更多的律師則認為此案屬于民法調整的不當得利,因為此事的后果与銀行方面的A
TM机系統出錯有關。
張朝惠律師四處奔走,呼吁有關方面不予追究唐氏兄弟的刑事責任。她曾給銀行方面出具了一份建議書:本案發生的主要原因是銀行銀聯系統出錯,并且事發后唐軍能主動打電話到銀行,并能積极退錢,其情節顯著輕微,建議銀行給法院打報告,不予追究唐氏兄弟的刑事責任。但銀行方面未理此事。
張朝惠又向檢察机關出具了建議不起訴意見書,意見書認為唐氏兄弟的行為不构成盜竊罪,此案首先是唐用正常的方式轉賬和提款,用自己的真實身份、真實的密碼,唐軍卡上的正常余額是唐自己存入銀行的,讓銀行代為保管,他本人可以隨時轉出或支取,儲戶憑儲蓄卡和密碼“透支”余額,銀行和法律當然認為是該卡儲戶所為(不管是否真為其本人所為),現在因銀行失誤使卡增加了余額,唐軍以卡和密碼正确提取,銀行和法律當然認為是唐軍支取(如果是他人利用唐軍的卡取走了其中的一部分余額致使銀行受損,而又無法查明是誰,銀行和法律也會認定只要使用其儲蓄卡和正确的密碼,取款行為就是唐軍所為),所以,唐軍的轉賬和取款行為不是秘密行為,是正常行為。
張朝惠還認為,本案之所以提起公訴,根源在于當時銀行損失了200多万元,但是造成這一損失的主要原因是銀行失職,事發后3天銀行才發現ATM机出了問題,而且是唐軍自己主動打電話給銀行的工作人員,否則可能還不知什么時候才會發現,從另一角度來說是銀行內部出了問題,3天時間不知道,在此不禁要問,是不是應該追究管理ATM机的有關負責人和直接主管人員的玩忽職守責任?唐氏兄弟在取款后的3天內沒有逃匿,而是繼續在厂里上班,被抓捕后積极退回了所有款項,實質上沒有給銀行造成損失。本案從數額上來看特別巨大,但除了數額之外,更應該考慮其主觀動机、手段、造成的后果等系列主客觀因素。當然,唐氏兄弟想不勞而獲的行為應該受到譴責和處罰,但是具体到本案,他們不應當受到這么嚴厲的懲罰,以盜竊罪來定罪量刑會導致罪刑不相适應,也達不到《刑法》所貫徹教育為目的的效果,所以建議檢察机關對唐軍作出不予起訴的處理。
張朝惠還透露,在去年5月9日的庭審中,唐氏兄弟也對這個沉重教訓表示了悔過。張朝惠也當庭做了“請求法院從輕處罰”的辯護。此案還有一個細節就是,唐氏兄弟雖然從1841卡轉出了200多万元到9184卡里,但是1841卡里的余額則是負200多万元,而唐氏兄弟辦的是借記卡,是不具有透支功能的。退一步說,就是唐氏兄弟惡意透支200多万元,也是銀行的責任,現在已把錢還了,就不應當承擔刑事責任。
羅芽嬌則將此事寄期望于廣州的許霆案,“如果許霆將來被判無罪了,我的兩個表弟也就沒有事了,如果許霆被判刑了,我的兩個表弟估計也難逃一劫!”
【編后】隨著許霆案引發輿論風暴,唐氏兄弟一案也浮出水面。我們發現,這3位“拿”了不屬于自己的錢財的年輕人有一個共同的身份:外來務工人員。
案件引發爭議的“表象”,無法掩蓋一個殘酷事實,像兩起案件中的3位年輕人一樣,普通打工者到犯罪嫌疑人往往一念之差、一步之遙。愿許霆和唐氏兄弟的悲劇再度提醒我們,財富之花要靠自己勞動的汗水來澆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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