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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
去年12月29日,巫溪縣上磺派出所指導員饒波被巫溪縣檢察院駕駛員刺死(本報1月3日曾詳細報道)。今日下午,該案將在市二中院開庭審理。
殺人者當時尚未吸毒
市檢察院二分院起訴書顯示:案發當晚,巫溪縣檢察院駕駛員(臨時工)蘇秉恩与巫溪縣法院內勤湯靜及蘇的前
妻劉敏到當地龍港娛樂會所三號包房唱歌。22時許,饒波与女友翁曉莉也應邀前來。23時許,湯靜提出吸食K粉(毒品),并拿出一包K粉倒在玻璃盤內;蘇秉恩隨即用自己的身份證將K粉分成几份。湯靜將裝有K粉的盤子端到饒波面前,饒波拒絕吸食,并拿起盤內的身份證扔掉。蘇秉恩認為饒波瞧不起自己,質問饒波為什么要扔身份證,并与之發生爭執、扭打。蘇秉恩隨后從攜帶的挎包內掏出一把折疊刀,朝饒波猛刺6刀,致饒當場倒地,在送往醫院途中死亡。而當天正好是饒波的28歲生日。巫溪縣公安局民警曾告訴記者,蘇秉恩在案發前因吸食了毒品而神志不清。市檢察院二分院昨日表示,蘇秉恩當時尚未吸食毒品,是清醒的。
賈春旺批示依法嚴懲
龍港娛樂會所老板沈雪東在接受本報采訪時稱,服務員在給三號包房倒完茶水后就沒再進入,晚11點多一名男服務員看到門上“有水”,赶緊取來毛巾進入包房內擦拭,才發現是血。沈進入包房,制服了准備逃走的蘇秉恩,并向110報警。饒波遇害案引起了社會各界的廣泛關注。來自巫溪縣檢察院的消息說,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賈春旺就此案作出批示,要求“依法嚴懲”,同時“嚴把臨時人員進口關”。据了解,該案本定于1月30日在案發地巫溪縣公審,因受雪災影響而不得不延期至今日,并改在市二中院所在地万州進行。蘇秉恩現已被提至万州關押。
當地以饒波為榜樣
饒波系巫溪縣人,2000年畢業于重慶警官職業學院,被分配到上磺派出所工作,并在此工作了8年,歷任民警、副所長、指導員,警銜為二級警司。巫溪縣公安局局長羅建國介紹,饒波是一名稱職、合格的人民警察。該局號召全体民警以饒波同志為榜樣,勇于和違法犯罪行為做斗爭,履行好神圣的職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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