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團伙作案 昨指認現場
人數眾 手段劣 案底厚
進入看守所2周后,他們要求見所里領導,并道出了一個惊人的秘密:我們除了這個案子,在其他地方還有作案情況:持槍入室搶劫、盜竊、綁架勒索……所有的案底加起來,可判的刑期夠他們受的。為什么他們要主動提供這些
警方的手上還沒有掌握的信息?這樣做也許他們一輩子都將翻不了身。“小勇”說:“派出所和看守所里的警察是真的在幫助我們、尊重我們。供了那些事,也算報答他們了。”
其中包括,他們利用一名相識的發廊小姐“釣”出一名熟客,然后將該人綁到了風景秀麗的西山腳下,索要巨款。
官渡看守所 一案牽出數案
2007年12月24日,4名犯罪嫌疑人被官渡分局菊花派出所抓獲歸案,由于他們都非常年輕,年齡最小的一個當時剛滿18歲,最大的一個不過25歲,所上的民警對他們的關注就更多了一些。“家里還有什么人?”“父母是不是已經知道了你的事情?”“在這里有什么需要,有什么想法都可以跟我們交流。”進入看守所后,元旦新年等節假日里,看守所里的干警自己掏錢給他們買吃的……就這樣,再堅硬的心靈也被警方的細致關怀所打動,漸漸卸下心理防備,他們的態度由抵触轉為配合。一天,其中一人松口透露,除了這個案子,他們在其他地方還有作案。
4人一開始是因為在昆明市菊花村以租車為名,搶了一輛面包車后,在開往會澤准備銷贓的路上,撞倒了一名7歲的男孩被當地群眾和民警抓獲的。而据他們的坦白,他們在晉宁、會澤、昆明市西山區等地還從事過持槍入室搶劫、盜竊机動車電瓶、綁架勒索等多起犯罪行為。所有的案底加起來,可判的刑期夠他們在獄中受的了,而他們又為什么要在最后關頭向警方抖出這么多,也許讓他們一輩子都翻不了身的事情呢?“小勇”說:“因派出所和守所里的警察感化了我們,他們是真的在幫助我們、尊重我們。供了那些事,他們盡快把案子破了,也算報答他們了。”就此,一個案情更為重大、人數更為眾多的犯罪團伙逐漸浮出水面。
看守所方面立刻与菊花派出所聯系,兩家聯手成立了“12.24”專案小組,迅速展開了与几處作案地點的公安對接、搜集證据材料的工作。近期,這起團伙連續作案,涉嫌持槍搶劫、盜竊、綁架勒索等多項罪名的案件基本事實情況已經為警方做掌握。前日和昨日,4名犯罪嫌疑人在警方的看押下到各地指認現場,記者跟隨該團伙實地走訪了現場,一同回放了那一幕幕惊險的犯罪場面。
西山區發廊 賣淫女當誘餌
該團伙成員之間都互相稱呼外號,抓獲的4人分別叫“小華”、“成功”、“小勇”和“小春”,几人是因為經常去西山區云安會都附近的一個台球室玩而認識,主要是昭通鎮雄和江川人。2007年11月的一天,均沒有固定工作,平時游手好閑的几人又聚到了一起,由于其中一人偶爾會到附近的一家發廊“消費”,和里面一位賣淫女熟識,便向大家提議可以從嫖客身上榨點油水供兄弟們花花。“經常去那里的人肯定窮不了,我讓我認識那位小姐給咱們挑只‘肥’的,不給錢就把他嫖娼的丑事抖出去,再不行就上去硬搶。”
于是在當天晚上,他們按照計划動手了:先是聯系好小姐,算著時間他們來到了發廊門口,不一會儿一中年男子果然整理著衣杉從里面走出來,准備駕駛自己的夏利轎車离開。几人沖將上去,將那人塞進車里,“小春”自己坐到方向盤前,將車開到了西山腳下的普賢橋停住,對著那人威脅道:“不想我們把事情說出去的話,自覺地把你身上的錢和卡都交出來!”嫖客說自己沒有帶錢,卡上也沒有錢,團伙成員于是對其一頓暴打,最后還將他綁了起來,搜到他身上的一張銀行卡,并再度拿出自制手槍,逼問他密碼,還恐嚇說如果再不老實就一槍崩了他。被逼無奈,這名嫖客只能如實報出卡的密碼,在自動提款机上,該團伙提走了1万元錢。
可是這個團伙還沒有放人的意思,在拿到了10000元錢后,他們覺得這果真是只“肥羊”,從他的家人那里,一定還能有所斬獲,于是他們又逼迫那人給親人打電話,讓他們馬上打錢到那張已經被他們提空的卡上。几經周折,這伙人一共從被害人那里得到了22500元和手机一部。
昆明至晉宁 沿線偷電瓶
將3輛大貨車的6支電瓶后一一搬入車內后,几人心滿意足地坐進一輛銀色“長安之星”面包車。車是以每天250元的价錢租來的,電瓶是他們沿路偷來的。10月“組團”之后,他們開著這輛車從昆明到晉宁,只要看到路邊停放了車輛,就下車將上面的電瓶卸下來,連他們自己都已經計算不清一共把多少車輛弄成了“殘疾”。根据警方掌握的情況,他們偷盜的電瓶就不下百只,涉案地點數十處。現在鉛市場的行情大好,而鉛有是電瓶的主要材料,按每只電瓶800元計算,他們的非法所得也在8万元以上,所有的錢都被他們分贓并揮霍一空。
這伙人大部分情況下只在晚上活動,在夜色的掩護下,他們將車開到停放車輛的地方,見周圍沒人就帶著工具下車。順手的工具和熟練的技術,讓他們卸下一只電瓶的耗時越來越短,到最后只需數分鐘,他們就能將一輛好好的車子變得不能動彈。由于他們的頻頻得手,几乎成了一些倒賣二手電瓶的商人的固定供貨商,也有人問起這些電瓶的來源,他們隨便編個理由,說是從汽車修理厂拿的報廢品。于是一個個性能良好,還想繼續為主人效勞的電瓶就被當成“老、弱、病、殘”被當作廢品處理了。
昆陽磷礦厂 手槍頂上工頭的腦袋
今年40歲左右的吳某是昆陽磷礦厂生產科車隊的一個工頭,平日負責管理進出的車輛和指揮工人裝卸礦材,給工人們計算、發放工資。為了方便工作,他帶著妻儿大部分時間就吃住在車隊上的一排磚瓦結构的小平房里。2007年12月20日晚,吳某的妻子和小女儿和2個儿子已經睡下,吳某則在另一個房間里看電視。到了22時左右,他听到了一陣敲門聲,聲音平靜而有力,听不出有什么异常。“我以為是工人有什么事來找我,就起身打開了門,然后就竄進來3個人,一個還頭戴帽子,面蒙口罩。他們勒著我的脖子,捂住我的嘴,讓我不要叫。接著又進來了2個人,他們中的一個把我摔在地上,用槍頂住了我的頭。”
“把你的錢都拿出來!”拿槍的人威逼道,吳某說自己沒有那么多的現金,哆哆嗦嗦地從褲帶中掏出了1300余元。“只有這些?”數了數吳某遞過來的錢,對方明顯很不滿意,認為作為一個工頭,吳某肯定還在其他地方放了錢,其他成員于是開始在屋子里四處搜尋,還有1個沖過來對著吳某施加拳腳。就在這個時候,在隔壁休息的吳某的妻子和孩子听到響聲來到這間屋子,看到這群陌生人用槍頂著丈夫的頭,屋內被翻地亂七八糟,吳某的妻子只能苦求對方停手,并連忙將自己身上的所有現金,近2000元都交給了對方。拿到了錢,“小春”等人決定离開小屋,臨走前他們又搜走了吳某身上僅有的一部手机,留下嚇得瑟瑟發抖的一家老小,摔門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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