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華社電 新加坡一名29歲男子多次強奸未婚妻的女儿,并用手机拍攝下其施暴過程,日前被判處26年監禁和24下鞭刑。
据新加坡《海峽時報》報道,該男子在与未婚妻同居期間多次強奸未婚妻的女儿。受害人第一次被強奸是在2006年,當時年僅9歲。法院了解到,在2006年5月至2007年7月間,該男子又4次施暴。
2007年8月的一天,該男子未婚妻舉行生日慶祝活動,該男子潛入受害人房間再次施暴,并用手机拍下施暴過程。這時,他的未婚妻恰巧走進女儿房間,發現了手机上的錄像片斷,于是報警。
Copyright © 2004 tynews.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 太原日報社主辦 太原新聞网版權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