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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安徽商報》報道,安徽濉溪縣公安局的3名聯防隊員濫用職權,致使一名退休教師自殺。在此后2年多的時間里,死者家屬一直期盼有個公正的說法。此案經過濉溪縣法院一審宣判,3名被告人被判刑6個月,檢察机關認為量刑畸輕,提出抗訴。
近日,此案經淮北市中院發回重審,3名聯防隊員均被判有期徒刑9個月。
退休教師被“逼死”?
2005年9月9日下午15時許,淮北市相山區梁樓小學退休教師梁某某,來到濉溪縣“雨洁”美容美發店按摩,后因服務費用,与服務員和店主費某某發生爭執,費某某遂打電話通知濉河派出所聯防隊員徐某某。
徐某某与聯防隊員陳某、楊某來到之后,將梁用警車帶走。之后,三人既沒有進行相關登記,也沒有向所領導匯報,不進行認真調查,便擅自以嫖娼為由,對梁某某進行罰款5000元的處理。
梁某某回家后,留下遺書离家出走,在大唐淮北發電厂煤灰池附近,發現其尸体。后經公安机關調查,确定其服農藥自殺身亡。梁的儿子梁某認為,父親是被逼死的。
檢方介入查出隱情
為了替父親討回公道,2年多時間里,梁某一直在奔走。“如果是嫖娼,為什么美容店的賣淫活動不被處理?”梁某某的儿子說,父親的遺書詳盡敘述了事情的整個過程,包括3名聯防隊員對父親的恐嚇、威逼。“一個好端端的人,突然就沒有了,父親一定受到了莫大的冤屈。”
此事在當地產生惡劣影響,在多方的努力下,檢察机關介入此事。
据檢察机關調查,案發后,3名聯防隊員多次相互串供、威脅證人、隱匿罪證、干扰偵查,在偵查和庭審階段,也始終完全否認涉嫌犯罪事實。另外,案件的主要情節,与自殺的梁某某遺書內容大体一致,進一步證實了梁某某的死因,确有他情。
三聯防隊員獲刑
案件進入司法程序后,經濉溪縣法院開庭審理,陳某、徐某某、楊某以濫用職權罪,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6個月,并連帶賠償受害人經濟損失33370.18元。宣判后,濉溪縣檢察院認為法院量刑畸輕,依法提起抗訴。2007年8月23日,淮北市中級人民法院經審理后,撤銷一審判決,將案件發回重審。近日,濉溪縣人民法院另行組成合議庭,重新審理此案,并作出判決:在三被告人已就民事賠償部分,主動賠償被害人家人各項經濟損失合計9万元的前提下,判處3人有期徒刑9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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