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逮住了在店內偷竊運動衣的小偷,店主許某并未因此受到民警的表揚。相反,他是帶著手銬走進了坡子街派出所的:因涉嫌非法拘禁和故意傷害兩罪,許將面臨法律的懲罰。負責辦理此案的民警說,“這起案件值得市民關注和借鑒:他們在日后碰到類似事情時,不應該如此處理。”
偷運動衣被店主逮了個現場
前日上午9時許,步行街“酷樂運動”服裝店,21歲的株洲青年魏文(化名)在店內看中了一套款式不錯的衣服,价格228元,便直接拿起至試衣間試穿。事后他對民警說,當他穿著舊衣服走出試衣間時,見無人留意,便又返回試衣間,將新衣服放進隨身攜帶的背包里,穿著舊衣服准備走出服裝店。一位店員對他穿著舊衣服又拿著新衣服重新返回試衣間的細節產生了怀疑,并向店主許某反映,許當場要求魏文將包打開,“全部露餡了。”魏文事后對民警坦承,衣服是他偷的。
小偷被毆至重傷
但店方并未立即報警,而是將潘文帶進店內后面的小倉庫。魏文被要求出示身份證,但由于擔心家長知道此事,他并沒有照做。事后民警調查了解到,店主許某走到魏文面前,左右開弓就是几個耳光,隨后用腳將魏文踢翻,拳打腳踢并使用了橡膠棍,而魏文此時已未有任何反抗能力,躺在地上無法動彈。
這個時候,“生怕會出大事”的許某才讓人打110報警,5分鐘后,坡子街派出所的民警隨即赶到現場將雙方當事人帶回,隨后,魏文被送至省人民醫院進行救治。昨日下午辦案民警講,魏文傷勢嚴重,全身多處肌肉血腫,左肩骨折、泌尿系統損傷,正在醫院接受治療。
這一案件值得警醒
坡子街派出所副所長李幸生說,店主抓賊是正當行為,但毆打小偷則是嚴重違法的行為,案件由普通偷盜案件,變為故意傷害案件。他提醒市民說,抓小偷要講究方式方法,要及時報警或扭送至派出所,千万不能使用暴力。在發現公民有違法行為情況下,只有執法机關可控制其人身自由,其他單位和個人都無此權力,否則則涉嫌非法拘禁,而在此期間又使用暴力,此行為又涉嫌故意傷害。据悉,涉案的許某已被派出所刑事拘留,警方也正在對此案作進一步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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