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金州一男子舉債60万,買了大量彩票,最終血本無歸。眼看春節要到了,為躲債,他搬石頭砸破自己的頭,偽造了71万元現金被搶的劫案現場。昨日傍晚,金州警方傳來消息,報假案的張某被拘留10天。
1月16日下午1時33分,金州公安分局110指揮中心接到報案稱:站前街道南棉路483號樓4單元有一男子被搶走71万元
。站前派出所接到指令后,值班民警迅速赶到現場,發現一男子滿頭是血,倒臥在該樓樓梯一樓与二樓之間的緩步台上,在他身前有几塊碎磚頭,看樣子其頭上的傷是被人用磚頭襲擊造成的。
民警一邊給120打電話,一邊詢問其當時的情況。見到警察來了,受傷男子張某(內蒙古自治區阿榮鎮人,26歲)講述了被搶經過:“剛才上樓時,樓上下來一男子,趁我不備給了我一磚頭,把我砸暈了,醒來時發現隨身攜帶的71万元錢不見了。”120急救車及時赶來,一名民警將其送往醫院。
民警立即將案情況匯報給派出所和分局領導。分局刑偵大隊重案隊民警先到醫院向張某了解案情,張某自稱是做熟食品批發生意的,事發前曾到銀行取13万元錢,又在大連市大菜市收了50多万元貨款,總計71万元,用一大黑塑料袋裝著,上樓時,遭陌生人搶劫。民警又對張某的家人和周圍鄰居進行走訪,分析認為張某做的生意不可能有這么大的流動資金,通過對現場進行的技術勘查,也沒發現搏斗痕跡。71万元現金是一筆不小的數目,只用一個黑色塑料袋裝著?就算是掩人耳目也不至如此。此案的諸多疑點,令民警感覺蹊蹺。
難道張某在說謊?可他的傷是真的。考慮案情特別重大,民警沒有排除張某被搶的可能,帶著疑問又一次來到醫院。面對的質疑,張某將被搶的71万元改成29万,民警又問他:“既然搶錢的人從樓上下來,用磚頭擊打頭部,應該是迎面擊打,怎么你的傷卻在后腦勺上?”張某忙解釋:“那天我都被打糊涂了,搶錢的人是從樓下上來的,我說的從樓上下來的嗎?”這突兀的一問,更堅定了民警對張某報假案的怀疑。
1月18日一早,民警來到醫院將張某傳喚至公安机關,在大量的事實和證据面前,張某承認了報假案。原來,自2007年初,張某以做生意為由四處借錢,總計借了60余万元,生意沒做成几件,看人家買彩票都中了大獎,做起天上掉餡餅的美夢,光買彩票就花了好几十万,也沒中彩,欠下了一大筆債。眼瞅快過春節了,親戚朋友們都找他要錢,拿不出錢的張某便想起了這一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