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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年前,她用敵敵畏、來蘇水、精鹽保存男友尸体仨月,案發后經歷了長期訴訟,其間她因此案兩次被判死,又兩次被發回重審……
2002年8月1日晚上,沈陽市的吳女士來到大東區北大營附近一個出租房內尋找失蹤的弟弟吳華(化名)。剛打開房門,一股濃重的來蘇水味儿扑了過來。屋內的場面成為吳女士6年來的夢魘,吳
華的尸体被食鹽和敵敵畏腌著,已經死亡3個月。
昨日,被害人吳華的同居女友魏菊(化名)站在沈陽市中級人民法院的被告席上。5年多時間里,魏菊已經被法院兩次判處死刑,上訴后案件又兩次被發回重審。昨天已經是她第五次在庭上受審,律師依舊為她做無罪辯護。
被控殺人
她兩次被判死刑
1998年,27歲的魏菊在离婚后認識了同歲的吳華,兩人在北行一起做化妝品生意,并一直同居。檢察机關指控,兩人在2002年5月2日晚上在租住的房屋內發生口角。魏菊用木棍擊打吳華的頭部數下,又用菜刀在吳華的雙手腕部各割開一個深達肌腱的口子。吳華因嚴重顱腦損傷而死亡。次日,魏菊清理、破坏現場,對尸体處理后在屋內保存三個月直至案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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