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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
21歲的曾碧文等人,回到剛畢業一年的昌平金山文化技能培訓學校怀舊時,在与值班老師敘舊一番后,趁其不備將對方勒死,然后劫走裝有6000余元現金的保險柜一個。昨天,曾碧文等人被押上市一中院的刑事法庭接受審訊。
昨天上午9點30分,21歲的曾碧文、23歲的黃志洪和何川,依次被帶進法庭。
他們均是河北三河的無業人員,曾先后做過小學、初中同學,互稱為“發小”。
檢方指控,2007年1月22日,曾碧文和黃志洪預謀搶劫。當晚9點,曾碧文回到曾就讀的昌平金山文化技能培訓學校內,遇到該校住宿值班教師辛某,曾碧文在聊天過程中趁對方不備,用現場一加熱器的電線將辛某勒死。而后,曾碧文找來黃志洪,開車將放在該校校長室的保險柜劫走,內有6000余元現金。何川則幫助上述兩人掩飾和隱瞞了犯罪所得。
曾碧文表示,2006年,自己曾在該校培訓,但畢業后一直沒找到工作。事發當晚,他回到學校,原本打算怀舊一番,“就是想看看學校現在什么樣了”。但与管理住宿的女老師辛某攀談一番后,突然動了殺人搶劫的念頭。
昨天,法庭沒有當庭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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