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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成區屬城郊結合地帶,以外來流動人口為主,賣花、賣气球的小姑娘到此批發鮮花或气球后,便會轉往人口密集的市中心銷售。
民警在華成區走訪后認為,“9·24”案与華成區關系极大,犯罪嫌疑人不在此地居住,也与該地存在著必然的聯系。于是,侯俊國与民警們研究后大膽出招,讓操著滿口川語的王友以
聯系生意為由,只身深入到華成區內公開探听:誰要小孩?他的手里有孩子出賣。
這一招果然靈驗,一名環衛工人告訴王友,想賣孩子就找一個老太婆。
“老太婆是何許人?”藏在暗處接應的民警得到該消息后,結合從調取的錄像資料中所看到的犯罪嫌疑人影像,他們推測,這名環衛工人所說的老太婆与犯罪嫌疑人之間必有聯系,她若不是犯罪嫌疑人,便是收買了王友女儿之人。
但是,就在打听老太婆的過程中,王友的真實身份被發現了。當天,一名自稱姓李的陌生男子走近王友突然問道:“你是不是丟了一個小孩?”
這突然一問讓王友有些不知所措,天机已被道破,他只好承認。隨后,這名陌生男子還告訴他,孩子于11月15日被送到了雙水碾派出所后,現被送進了當地儿童福利院。
民警們和王友隨即赶往儿童福利院,發現該女童正是王友之女王燕。根据儿童福利院提供的情況,与派出所民警一起到儿童福利院送孩子的一名中年婦女和一名小女孩儿同侯俊國等人所掌握的犯罪嫌疑人的体貌特征极其吻合。
11月18日上午,民警來到雙水碾派出所,查看報警記錄后,犯罪嫌疑人浮出水面。
据雙水碾派出所民警介紹,11月15日,一名自稱叫葉某的中年婦女報警稱:其撿到一個孩子,收養了一個月后決定交由警方處理。
葉某,安徽人,暫住在成都紅星開關厂附近。在向雙水碾派出所教導員通報案情后,民警決定對葉某實施抓捕。經過周密部署,2007年11月18日在成都將犯罪嫌疑人葉美(化名)、張瑤(化名,今年12歲)抓獲。
從廣場到車廂不達目的不罷休
經審查犯罪嫌疑人葉某交待:2007年9月24日22時30分許,她伙同未成年人張瑤從成都站尾隨受害人竄上由成都開往呼和浩特的1718次旅客列車。上車后,乘受害人睡覺,葉某先指使張瑤盜竊旅客王友包內的現金200元后,又指使其將在座席睡覺的小孩抱走,一起在德陽站下車逃跑。
据未成年人張瑤講,犯罪嫌疑人葉美在成都站前廣場看到受害人王友帶著孩子長時間等車,先讓張瑤接近孩子,找机會把孩子拐走。沒想到王友一直緊盯著自己的女儿,她們一直沒有下手的机會。晚上20時左右,王友帶著孩子向候車室走去,他們也買了車票尾隨王友父女倆上了成都開往呼和浩特的1718次列車。上車后他們在离王友父女倆不遠處坐下來尋找机會下手。
22時左右,受害人王友先哄女儿睡著了,過了大約半小時,王友也扒在桌子上睡著了。看到周圍旅客還有沒睡著的,她們又等了2個小時。直至次日凌晨零點過后,整個3號車廂的旅客全打起了瞌睡,列車也快到德陽站了,犯罪嫌疑人葉美才小聲對張瑤說先把王友裝在包內的現金盜走,列車停車后再抱起孩子下車。
張瑤說自己當時心理很害怕,但葉美威逼著她赶快動手。她戰戰兢兢地偷了錢遞給葉美,又抱起孩子隨葉美下了車。由于精神緊張,她當時大腦一片空白。
當偵查員問張瑤為什么盜竊受害人僅有的200元現金?張瑤一臉茫然地說:“大媽說把錢拿走了,孩子的爸爸就沒錢買票回來找孩子了。”
12歲的嫌疑人張瑤父母离异
据未成年人張瑤講,她3歲時父母离婚,父母雙方重組家庭,父母雙方都不承擔撫養義務,她只好与爺爺一起生活。由于爺爺經濟拮据,她只上了兩年小學就輟學了,爺爺經常因為干家務等原因打罵她。
2006年,她挨打后一气之下离家出走。离家出走后她四處流浪。一天她流浪到成都火車站,在站前廣場認識了買花的小姑娘陳某,為了生存,她也想賣花,陳某就把張瑤帶回葉美的家,為葉美賣花賺錢,每天工作近13個小時。
她們通常是在中午吃過飯后就開始走街串巷賣花,一直到第二天凌晨兩三點才收工。期間,她們肚子餓了只能向小吃攤要點吃的東西。如果每天賺不到葉某規定的30元錢,她們就要挨葉某的打罵。葉某共收養了6名离家出走的未成年人為其賣花賺錢。
偵查員在犯罪嫌疑人葉美家搜查到十几張被拐賣儿童王燕的照片,照片上的王燕穿著漂亮的衣服。犯罪嫌疑人葉美准備拿著這些照片去尋找買主。如果不是偵查員盡快將其抓獲,小王燕可能已被她賣掉了。
張瑤年僅12歲,未達到法定責任年齡,不負刑事責任。辦案中,几名女偵查人員精心看護她,并為她送來干淨、漂亮的衣服。近日,張瑤在偵查人員的護送下踏上了回家的旅程,呼鐵警方會同當地公安机關將其送回到父母身邊,并對其父母進行了批評教育,要求他們依法撫養、教育張瑤。
2007年12月20日,犯罪嫌疑人葉美被依法批准逮捕。
作者:本報記者 史万森 本報通訊員 孫如意 宋德利 責編:王桂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