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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東:沒多收,只收成本价 房客:一下漲太多難承受,而且擔心供暖質量難保證
“我在城中村租房住,這里不僅水電費高,而且今冬的取暖費也從去年的每月60元上漲到每月百元以上。”近日,不斷有讀者撥打本報熱線反映,城中村租房供暖費大幅漲价。就部分城中村房東收取高額水電費的情況,本報曾進行過關注報
道,供暖期即將來臨,13、14日,記者就取暖費再次走訪了城中村。
■房客 今年取暖費翻倍收
13日,記者來到建設南路的狄村,在一位租客的帶領下,記者來到一戶人家,稱因工作需要想租一間房子,很快以每月240元的价格談好一間20平方米大小帶有衛生間的房子。至于其他費用,房東稱“衛生費每月5元;水每人每月8元,隨便用;電每度1元,每間租屋門口有電表。”至于暖气費,房東開始說取暖費每月150元,經還价,房東最后說,“一次交5個月,每月120元。”
隨后,記者來到許西村和北張村,雖然未到取暖期,但不少房東已收取了取暖費。許多房客反映,去年的取暖費一個月60元,今年一下子翻了一倍,平均每平方米在六七元以上。一位房客說,“加上房租,一個月要花400多元,作為剛剛參加工作的學生,感覺有些難以承受。”
据悉,物价局核准的水費是2.9元/吨、電費是0.477元/度,去年的區域供暖標准是3.5元/平方米·月。
■房東 煤价漲了,不多收燒不起
采訪中,部分尚未收取暖費的房東表示,供暖開始后,算一下成本才會更明确取暖費用,估計一間20平方米左右的屋子每月會超過100元,“我們也只收成本价,不多收。”在許西村,一位房東說:“這里的暖气只能自己燒,去年一吨煤350元,今年最便宜的也要700元一吨,不漲价根本燒不起。”
也有房客對此表示理解,只是擔心供暖質量得不到保證。住在寇庄的小劉說,“去年,房東為了省煤,晚上常把鍋爐的火滅了,家里只有10攝氏度,特別冷。”
■管理者 遇价格違法撥12358投訴
相關人員介紹,城中村房屋出租者應按標准收取水、電、暖費用,不得多收。承租者和出租者間應有房屋出租合同,如合同中約定了水、電、暖的繳納方式,租房者一旦簽了合同就應按合同執行。他同時提醒消費者,如遇价格違法行為,可撥打市物价檢查所電話12358投訴。而且,繳納水電暖時,保留收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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