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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 昨日,市中院開庭審理張金壽涉嫌故意殺人案。
今年4月2日下午,張金壽不同意其同居女友李某提出的分手要求,并以殺死對方母親相要挾,在欲挽回關系未果后,張金壽決定殺死李的母親陳某進行報复。次日凌晨5時許,在尖草坪區江陽化工厂宿舍區第六十七中學南樓外
馬路上,張金壽用事先准備好的石頭對正在打掃衛生的陳某頭部猛擊,致其倒地后又連砸對方頭部數下,見陳某在地上不再動彈,便逃离了現場。陳某在送往醫院經搶救無效后死亡。經法醫鑒定,陳某系鈍器打擊致重度顱腦損傷而死亡。4月3日傍晚,張金壽被公安尖草坪分局抓獲,如實交待了犯罪事實。庭審中,檢察机關認為,被告人張金壽作案后,其罪行尚未被司法机關發覺,僅因形跡可疑被司法机關盤問后主動交待了自己故意殺人的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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