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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
“政社不分,行政職能負贅,社區居委會几乎成為政府的派出机构,這成了阻礙社區居委會自我完善的一大症結。”剛剛結束的市政協十一屆八次常委會審議通過的關于
“构建和諧社區,促進民生太原”視察報告,建議遏制居委會工作行政化,還社區一個良好的自治空間。
作為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
、自我服務的基層群眾自治組織,社區居委會的主要職能是自治,而市政協組織的視察發現,我市多數社區居委會自治功能嚴重萎縮,行政職能膨脹突出。大量由政府延伸到社區的行政性事務讓社區不堪重負,造成居委會法定自治職責不能落實,日常工作基本用來應付政府行政事務,形成“社區成了一個筐,什么事情都往里裝”的局面,制約了自治和為民服務功能的發揮。
据介紹,我市社區現有工作內容達110多項,約80%不屬于自治事務,社區工作者終日疲于收集數据、建立檔案、填寫表格、編寫總結、出具證明、應付檢查等,而了解和反映居民訴求、為民服務的工作反而基本上無暇顧及。究其根本原因,是來自上級政府及其職能部門事無巨細的攤派和推卸。
對此,市政協建議,要遏制居委會工作行政化,讓社區居委會工作消腫減負,還社區一個良好的自治空間。從体制上、制度上、法律上為社區居民當家做主創造條件,認真研究出台切實可行的政策,理順政府与社區組織的關系。規范政府行政行為,嚴格限制政府職能無序延伸,遏制居委會工作行政化趨勢。明确社區居委會自治的法律地位,清晰界定社區職責,保證政社分离。矯正思想認識,樹立維護基層民主自治的法制理念。
另外,針對社區基礎設施建設無章可循、社區辦公及公益活動用房嚴重不足的問題,市政協建議應加大市、區兩級財政的投入力度,根据每年的收入狀況制訂專項投入計划。對新建住宅小區制定相應的行政許可審批制度,強制性要求開發商參与社區基礎設施建設,并從開發報批階段就將此作為一條硬指標,嚴把准入關,并從制度上保證建筑的后期專用不得流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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