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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起,就“供熱价格應當如何調整”,本報開通熱線,以五种方式傾听市民建議。截至當晚6時,共有84位市民發表了意見和建議。其中,六成多市民表示,供熱价格适當上漲可以承受;占36.9%的市民不同意供熱价格調整。
不同意漲价的理由
31位市民為中等以下收入者,他們認為
,現在的供熱价格負擔起來已經比較困難。
■李惠(民營企業職員):自己与丈夫兩人的月收入在2000元左右,孩子正上幼儿園。去年下半年以來,物价普遍上漲。現在有的商品价格雖然有所回落,但生活中的經濟壓力還是比較大。就算供熱价格不上漲,對于她的家庭來說,取暖費也是一筆大開支。
■郭先生(“4050”人員):自己每月的收入就是本市的最低工資,加上妻子的工資也剛剛達到1000元。在正常情況下,每年的取暖費是家里最大的一筆集中性開支。比他收入更低的低保戶,政府有优惠政策;比他收入高的承受能力強。和他收入差不多的人,對供熱等的价格變動非常敏感,現在的供熱价格都覺得較高,再做調整實在無法承受。
■郭先生(公務員):供熱价格關系千家万戶,從關注民生的角度考慮,應該維持現在的价格水平。煤炭等价格上漲是事實,但現在政府的財政收入增加也比較多。對事關廣大群眾利益的事情,不能總是讓百姓承擔,政府應該多承擔一些。因此,今年供熱成本增加部分政府可以承擔起來,讓百姓分享經濟發展的成果。而且,無論是集中供熱,還是區域供熱,政府要一視同仁,全部給予補貼,以惠及所有群眾。
接受調价的建議
53位市民表示,煤炭等价格上漲大家都清楚,供熱企業成本自然上升,供熱企業也要生存,供熱价格調整也可以理解,而且已經有了心理准備。
在這部分市民中,有八成多市民認為,价格上漲至每月每平方米為4.00元以內可以承受。其余市民認為上漲至每月每平方米為5元左右也可以承受。同時,他們希望有關部門在調整供熱价格的同時,應保證廣大消費者的利益。
■王飛(國企職工):他在平陽路居住,屬于區域供熱。最近,物業公司通知的供熱价格已經超過每月每平方米8.00元,比去年上漲了一倍。這是一個讓很多住戶都吃惊的价格,完全超過大家的心理預期,也是不能接受的。价格調整可以接受,但應該有個限度,成本上漲不能全部讓市民承擔。政府有關部門應該審核供熱企業的成本,并提供一定的補貼,把价格上漲幅度控制在群眾可以承受的范圍內。
■劉燕(高中教師):現在,取暖費是一次性收取,對多數工薪階層來說是一筆不小的開支。在煤炭价格大幅上漲的情況下,感到供熱价格調整幅度也不會小。即使單价調整幅度比較小,取暖費總數增加也不少,可能會對人們的生活產生影響。建議改變現行收費辦法,采取分期付款的方式收取取暖費,以緩解市民經濟壓力。例如按月收取。
■賀先生(公司職員):由于成本上升等原因,供熱价格已經做過一次調整;現在成本因素又成為供熱价格上漲的理由。現在供熱已經成為一种商品,企業在成本上漲后要求价格上漲,消費者能夠接受。同樣,消費者完全有權利要求,當成本下降后,供熱价格也要及時下調。這樣才公平合理。經過較長時間的物价上漲,目前,國際上的能源產品等商品的价格已經開始回落,希望供熱价格調整對此能有所体現。
■王女士(個体戶):供熱价格上漲在預料之中。但隨著住房條件的改善,人們的住房面積普遍都增加了。所以,供熱价格單价上漲几毛錢,但市民的取暖費總支出增加不少。以她家為例,如果每月每平方米上漲0.40元,取暖費要多交三四百元。房子是以分期付款方式購買的,再加上物業管理費等費用,帶來的問題是買得起房子,也住不起房子。建議推遲一些日子開始供熱,提前一些日子停止供熱。听說本市已經提出要縮短供熱期,這對于減少取暖費總支出有好處,希望盡早确定,并合理安排時間。
■段先生(退休公務員):冬季,老年人需要溫暖的環境。因此,對于供熱質量的關注超過供熱价格的調整。供熱公司承諾的溫度是18攝氏度,上下浮動幅度為2攝氏度。但上個供熱期,他居住的永樂苑小區,由于供熱企業的設備出問題等原因,供熱溫度有時連11攝氏度也達不到。他統計,有一個半月左右的時間,供熱溫度不夠。今年,有關部門出台价格調整辦法時,要對供熱企業的服務作出規定。例如,供熱溫度達不到承諾的水平,應該減免相應的取暖費。同時,供熱企業在要求調整价格的同時,也要相應提高服務質量。去年,他因為供熱問題給供熱公司打了很多電話,但問題卻沒有解決。建議消費者和供熱企業之間簽訂規范的合同,約定雙方的權利義務。例如,消費者不交費怎么辦、供熱企業服務不到位怎么辦等。這樣能做到獎懲分明,也能使消費者主動一些,而不是僅僅被動接受供熱企業的條條框框。
■張女士(公司職員):每次价格調整,似乎都是對消費者提出多交錢的要求,而且是硬性約束。但對供熱企業卻沒有相應的約束。消費者不交取暖費就不供熱,甚至多數交費的消費者因少數不交費的人而受到牽連。而供熱企業因自身原因造成供熱溫度不夠、停止供熱等情況,消費者卻只能作出叫苦、口頭批評等反應。而無論是集中供熱還是區域供熱,消費者都不像購買其他商品那樣,具有選擇的權利。供熱企業和消費者雙方權利義務很不平等。供熱涉及群眾切身利益,有關部門應該綜合考慮,不能只考慮价格問題,要在調价的同時,對供熱企業作出強制性約束。
■張兵(公司職員):所在小區屬于區域供熱。去年,物業公司收取的取暖費就達到每月每平方米5.00元以上。居民反對,但物業公司說成本就是那么多。如果居民不交錢,或舉報到有關部門導致物業公司受到處罰,物業公司就停止供熱。而類似的情況,別的小區也存在。最終的結果只能是住戶無奈接受。此次供熱价格調整后,能緩解成本壓力。希望有關部門能嚴格管理,制止物業公司超標准收費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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