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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 從明年起,我市將提高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待遇,居民參保率也將達到80%以上,其中各類學校學生參保率要達到90%以上,使參保居民得到更多更好的就醫保障。有關登記繳費等事宜不日起到年底可以辦理。
按照市政府昨天下發的做好2009年度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
險參保工作的通知,2009年我市城鎮居民在個人繳費標准不變的情況下,籌資標准每人每年增加20元,增加額由中央財政補足。統籌基金最高支付限額將提高。明年繼續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的城鎮居民,醫保統籌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額將由2万元提高到3万元。首次參保的,最高支付限額仍為2万元。
從明年1月起,還將建立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門診醫療統籌資金,資金支付額度為成年人每人每年40元,學生及學齡前儿童每人每年20元,年內未使用的可結轉下年度累計使用。
參保的中小學生發生意外傷害醫療費用納入醫保范圍。
連續繳費滿兩年以上的參保居民,參保期內發生符合國家和省、市計划生育政策規定的生育醫療費,由統籌基金限額支付,限額標准暫定為1100元。
參保居民經批准可以向北京、上海、天津的公立三級甲等醫院轉診。
從本月份到年底之前,各縣(市、區)醫保經辦机构以及有關部門,將組織辦理參保登記手續,收繳醫療保險費,建立報表制度和信息報送制度,做好政策解釋和信息采集,協調解決參保繳費存在的問題,确保完成城鎮居民參保擴面任務。財政部門也要按要求及時足額將財政補助資金和工作經費划撥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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