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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
今年秋季學期起,我省城市義務教育階段中小學生免交學雜費共約1.5億元,近百万名城市中小學生享受到了這一政策,約占全省義教階段學生數的21%。
免除城市義教階段中小學生學雜費,是繼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机制改革后,國務院決定實施的又一重大舉措。
我省免除城市義教階段中小學生學雜費的范圍包括:城區(含縣級市)義教階段公辦學校就讀的學生;城市中接受政府委托、承擔義教任務的民辦學校就讀的學生;企業辦學和部門及普通高校舉辦的義教階段中小學校學生。另外,我省對享受城市低保的學生繼續免費提供教科書,并對家庭經濟困難的寄宿學生補助生活費。對符合當地政府規定接收條件的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在公辦學校就讀,免除學雜費,不收借讀費。
免除學雜費的標准按照我省“一費制”方案執行,小學每生每年250元,初中每生每年310元,特教學校每生每年310元。這其中包含了基本雜費、取暖費和信息技術教育費。根据省財政廳測算,我省近百万名中小學生可以享受這一政策,免交學雜費約1.5億元。
我省規定,城市義教階段中小學校的服務性收費和代收費的項目和標准,堅持學生自愿和非贏利性原則,要經過省審定。市、縣級政府不得擅自出台有關服務性收費和代收費的政策,更不得亂收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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