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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昨天舉行的全市預防交通事故聯席會上,交警部門通報了今年1月至7月份全市的交通事故情況。從總体上看,我市事故情況基本平穩但形勢嚴峻,而在有人員死亡的事故中,行人和騎車人所占比重超過一半的情況引人關注。
兩升兩降
1月至7月份,全市共受理道路交通事故13460起。
其中,一般以上道路交通事故833起,占總起數的6.19%;适用簡易程序處理的道路交通事故12627起,占總起數的93.81%。這些事故共造成141人死亡、1015人受傷,直接財產損失299万余元。与去年同期相比,一般以上道路交通事故起數減少159起,下降16.03%,受傷人數減少215人,下降17.48%,但死亡人數增加20人,上升16.53%,直接財產損失增加16万元,上升5.79%。
嚴重事故
去年,我市未發生一起死亡3人或3人以上的事故,但今年在前7個月中已經發生了兩起。
4月8日8時50分,杏花岭區中澗河鄉駕駛人郝某駕駛一輛重型半挂牽引車帶挂車,由東向西行至104省道31KM+900M彎道時,因制動失效与相向行駛的孫某駕駛的警車相撞,造成孫某及警車乘車人張某、馬某3人當場死亡,乘車人范某經醫院搶救無效死亡。
4月30日18時48分,尖草坪區駕駛人趙某飲酒后駕駛一輛越野車,行至呼延村———
馬頭水村的鄉村公路中段時駛出路外,墜入路邊溝壑中,趙某受傷后經醫院搶救無效死亡,同車的劉某、馬某二人當場死亡,另外兩名乘員受傷。
三大殺手
机動車違法行駛依然是引發事故的主要原因,共發生一般以上事故776起,造成129人死亡、953人受傷,三項指數分別占全市事故總數的90%以上。其中,超速行駛、未按規定讓行、其他影響安全行為3項違法行為最為突出,共引發一般以上事故476起,造成70人死亡、568人受傷,三項指數分別占全市事故總數的57%強、約50%和約56%。
車輛類型
私家車、一般貨運車是交通事故發生的“大戶”,共發生一般以上事故619起,造成113人死亡、754人受傷,三項指數分別占全市事故總數的74%強、80%強和74%強。
值得注意的是,摩托車、電動自行車交通事故呈上升趨勢。1月至7月份,与摩托車有關的交通事故共發生133起,造成20人死亡、170人受傷;三項指數分別占全市同類事故的15.97%、14.18%和16.75%。与電動自行車有關的交通事故共發生75起,造成8人死亡、87人受傷;三項指數分別占全市同類事故的9%、5.67%和8.57%。
時段駕齡
從事故發生時間分析,18時至23時為事故高發時段,共發生211起,造成54人死亡、241人受傷,三項數字分別占全市同類事故的25.33%、38.30%和23.74%。三年以下駕齡的駕駛員共發生交通事故217起,造成34人死亡、289人受傷,三項數字分別占全市同類事故總數的26.05%、24.11%和28.47%。
橫穿馬路危險
1月至7月份,与步行有關的死亡人數為48人,占全市事故死亡總人數的34.04%。与自行車有關的死亡人數為23人,占全市事故死亡總人數的16.31%。上述兩項的死亡人數占到全市事故死亡總人數的一半還多,這些死亡人員多數為橫過道路時遭遇不測。
另据法醫尸檢,18名駕車死亡者及10名乘車死亡者,當時均未系安全帶,死亡原因多為胸腹部碰撞死亡;7名駕駛摩托車死亡者均未戴頭盔,死亡原因絕大部分為頭部碰撞、倒地顱腦損傷致死。
逃逸偵破
1月至7月份,全市共發生逃逸事故34起,占全市交通事故總數的4.08%。其中,死亡逃逸事故21起,一般逃逸事故13起,共偵破死亡逃逸事故17起,一般逃逸事故8起,偵破遺留案件7起,死亡逃逸事故偵破率為80.95%,一般逃逸事故偵破率為6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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