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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國各個城市轉轉,筆者發現縱然各個城市都有自己的特色或亮點,但有一點几乎是一致的:各個城市几乎都有自己的“嚴管街”——
“嚴管街”或許是一個城市的形象所在。然而,對于很多市民和游客來說,看到“您已進入嚴管區域”等字眼,就難免感覺不舒服——
進入該區域,感覺似乎成了被嚴格
管制的對象。不管“您已進入嚴管區域”是提醒還是威脅,或許您根本就不曾留意過這句話,但离開“嚴管街”,又見“駛出嚴管街,祝您一路平安”的牌子,那肯定是別有一番滋味在心頭了。
“嚴管街”,從字面意義上理解,應該就是在這條街上的行為都應該受到嚴格查處——
不准騎車帶人、不准亂停亂靠、不准亂闖紅燈……照理說,對這些違章行為進行嚴格管理,本無可厚非。但看到“嚴管街”三字,卻難免讓人胡思亂想,在別的街道是不是就不嚴管?表面上看來,設立
“嚴管街”,是為了更好地嚴格執法,短期效果或許也非常明顯,但實際上,卻是違背法制精神的——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同樣的行為,不能因為事發時所在的街道不同,而受到不同程度的處罰。
事實上,“嚴管街”的管理,也讓交警等執法者頭疼,其正常的執法行為往往會招來很多市民的不理解。一個典型的例子是,迎澤大街不准騎車帶人,而在距迎澤大街不遠的漪汾街,騎車帶人的自行車卻很多。“為什么其他街道你們不管?”在迎澤大街,常常有交警在扣下帶人的自行車時,遇到這樣的提問,甚至有人阻撓執法。或許,有很多人會因此放棄以騎車帶人的方式進入嚴管街,但也有騎車帶人者因此而繞到其他街道,交通安全的隱患是不是就因此而少了呢?這個問題很難回答。
照理說,設立
“嚴管街”,對不文明行為進行嚴管,原本就不是一個應該討論的話題。畢竟,我們生活中有很多的不文明行為,管理部門也不可能有精力事無巨細地進行糾正或查處,設立
“嚴管街”,明确執法尺度,并通過嚴格貫徹讓很多人看到了活生生的法律,也讓違章者受到現場教育。但長期成效如何?在其他街道,我們依舊可以看到,還有人在騎車帶人,還有人亂停亂靠,還有人亂闖紅燈……為了擋住部分市民的陋習,2004年,煙台甚至立法,以杜絕人行道上亂停車、公交座椅上睡大覺等种种不文明現象,但收效甚微。
當前,党和政府倡導和諧社會、以人為本,有關部門的管理理念和管理方式也必須及時跟進。報載,西安市因沒辦理合法手續,占道舉行開業慶典活動而受到處罰的商家,近日都收到執法局的“罰后寄語”:“在不影響車輛和行人通行的前提下,商店搞開業慶典無可非議,但必須到城管部門辦理相關手續,程序是……”這些充滿人性化執法內涵的“罰后寄語”,讓違規商家深為感動,紛紛表示管理部門的作風變了。
向前一小步,文明一大步。要讓市民變被動接受到主動參与到城市文明建設中來,還是應該先從告別
“您已進入嚴管區域”、“駛出嚴管街,祝您一路平安”等牌子開始。雖然,這只是万里長征的一小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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