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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4日,太原市城鄉清洁工程領導組辦公室出台了
《關于強化我市市容環境門前責任管理的通告》。依照該《通告》,市容環境門前責任書要重新簽訂,我市六城區要在5月30日前,完成對各區臨街門店和單位門前責任書簽訂和責任牌懸挂工作。
《通告》所要求的期限,距离全市
5万臨街商戶簽訂首份門前責任書,時間恰好向后推移了整整3年。
環衛監管“太原模式”叫響全國
太原不是全國出台市容環境門前責任制最早的城市,但卻是全國實行市容環境門前責任制最早的城市之一。從2005年4月探索建立環衛監管長效管理机制,到《太原市市容環境門前責任管理辦法》早在2005年5月13日獲得通過,我市僅僅用了一個多月的時間。
門前責任監督員(由“4050”人員組成)要定路段,及時向有關部門反饋這些路段的環境衛生狀況;環衛保洁員要及時清掃,保障大街小巷的清洁;臨街單位要設置管理員,對自己門前責任范圍內的環境衛生負責;行政執法人員要根据門前責任監督員的反饋,及時查處臨街單位的環境違法行為……
“四位一体”的環境衛生監管模式,在全市迅速鋪開。据了解,臨街單位門前責任的范圍,包括市容、園林、市政、環保、交通管理等12項內容。為加強環境衛生監管,環衛部門動用了1500多名門前責任監督員上街督導。
提起我市市容環境門前責任制,市市容環衛局市容管理處處長孫玉山的臉上依舊寫著激動的神情:“太原環境衛生的監管模式內容之全、模式之新,在全國也是獨樹一幟的。當時,這一全新模式得到國內有關專家的充分肯定,被認為是探索城市環境衛生長效監管的有益嘗試。在2006年全國市容環境衛生協會年會上,我市作為唯一的一個城市,有關環境衛生監管的經驗在大會上被重點介紹,市容環境門前責任制作為亮點被國家建設部(現為國家住房与城鄉建設部)建議全國推廣。”
媒体積极推動的背后
在推行市容環境門前責任制的過程中,媒体無疑是積极的推動力量之一。在有關部門對門前責任制落實進行的檢查、“靚麗星期五”等活動中,均可以看到媒体記者的身影,太原市市容環衛負責宣傳的處室,甚至將省城各大媒体有關門前責任制的宣傳稿件裝訂成冊。記者看到,有關報道均占据了各大媒体的重要版面。
“哪些單位配合不積极,我們都會點名批評!”市市容環衛局法規處處長郭晉毅介紹說,“通過宣傳,省城積极落實門前責任制的單位不斷增多,比例也由剛開始的不足五成提升到目前的近七成,省城的机關以及較大的企事業單位,參与的積极性很高。”在新建路,一花店個体老板告訴記者:“以前每天早上一開門,都是從店里往外掃。現在有了門前責任,每天習慣從路牙子往(店)里掃……”
然而,在媒体沖鋒陷陣的背后,卻是環境衛生執法上的無奈。“近兩年來,省城尚沒有一家臨街門店,因為不落實門前責任而被處罰。”市市容環衛局一負責人介紹說,“我們不得不動用媒体的力量,呼吁臨街門店遵守門前責任制。”据知情人士透露,在一些城區,由于門前責任監督員所反饋的問題得不到區行政執法部門的回應,其監管職責流于形式,當地政府索性直接將門前責任監督員變更為保洁員……
考問城市環衛長效監管机制
据了解,新的市容環境門前責任牌,跟原先的責任牌不同的是,不僅在制作上更易于懸挂,而且在內容上做了變更:將違反門前責任的處罰標准提到最前,而將門前責任的內容放在背后,而原先的責任牌是門前責任的內容在前,處罰標准在后。“我們是讓門前責任牌与工商營業執照等懸挂在一起,同時,也想讓責任單位意識到自己身上所擔負的法律義務,從自身做起,提高自身的環境衛生意識,從源頭抓好省城的市容環境衛生管理。”孫玉山解釋說。
据了解,在2005年,我市門前責任的范圍重要是道路寬度在30米以上的街道,涉及臨街店鋪近5万家。而据市市容環衛部門的統計,在重新簽訂門前責任書后,這一數字將增加到6万家——環衛部門將我市所有街道的臨街店鋪,全部納入了此次落實門前責任制的范圍。
如何運用執法手段,保障更多的臨街責任單位特別是一些小的店鋪履行門前責任,是擺在城市管理決策者面前的一道課題。今年4月初,市紀委、市監察局對鼓樓街辦等“城鄉清洁工程”中不履行、不正确履行職責和履行職責不力的5家單位首次實施了問責。孫玉山認為:“希望通過有關部門動真的、碰硬的,對門前責任制落實過程中不作為的單位進行問責,再不能讓這一城市的環衛管理制度形同虛設,不能讓環境衛生長效監管机制中途夭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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