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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沒用我剛開始選的地板磚?”
“裝修一半為什么就停下來了?”
“他們擅自加了款項也要我負責嗎?”
……
以后,消費者不用為這些家裝上的各种爭議煩惱了。
為規范行業行為,維護住宅裝飾裝修消費者和經營者的合法權益,妥善解決住宅裝修裝飾中
出現的糾紛,省消費者協會、省建筑裝飾協會及省室內裝飾協會在廣泛征求意見的基礎上,聯合制訂的《山西省住宅裝飾裝修投訴及爭議解決(試行)辦法》于4月9日公布實施。
据介紹,《辦法》适用于已交付使用的新建住宅和使用中住宅二次裝飾裝修工程的質量管理和糾紛爭議解決。受理投訴的范圍為經營者所承攬的住宅裝飾裝修工程的質量、服務及合同,經營者委派的設計人員和施工人員的投訴。
“三無”要加倍賠償
案例回放:去年3月,領了新房鑰匙的張女士特地找了一家裝修公司。裝修公司承諾從購買材料到后期裝修等一系列工序全承包。張女士覺得這樣挺省事,滿口答應,抽空還陪著裝修公司工作人員挑選了地板磚、壁紙、頂燈等,花費三万元左右。裝修進行一半時,張女士過后去仔細查看的時候發現,地板磚及壁紙只是類似于原先挑選的產品,質量上根本不能等同。張女士气憤不已,認為裝修公司在以次充好、蒙混過關,要求他們撤掉這些次品,換成原先看好的那款產品重新裝修。
新規解析:《山西省住宅裝飾裝修投訴及爭議解決(試行)辦法》第十條第六款規定,經營者不得搞虛假宣傳和欺詐行為;提供的產品經依法鑒定為
“三無”產品或假冒偽劣商品,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49條規定加倍賠償。案例中的張女士應先請相關工作人員對家中裝修所用產品進行鑒定,如果證實為“三無”產品或假冒偽劣商品,按照《辦法》,這家裝修公司就要以張女士所花費三万元的雙倍予以賠償。
延期要增加設備
案例回放:經過十几年的奮斗,王先生去年專門為外地的父母買了套房子,想盡快裝修好,接父母過來住。在朋友的介紹下,王先生找到了一家裝修公司,雙方具体談了材料的選用及交工的時間等問題。因為是朋友介紹的,王先生很放心,直到交工時間才來看結果,卻發現工期只進行了一半,而且施工人員也都不在。這可愁坏了王先生,赶緊找到這家裝修公司,才得知,因為裝修公司原負責人离開不久,而新負責人還沒上任,處于無人監管狀態,各項工作得不到正常運轉。而且裝修公司拒絕了王先生要求立刻施工的要求。
新規解析:《山西省住宅裝飾裝修投訴及爭議解決(試行)辦法》第十三條第一款規定,因經營者原因造成工程延期,經營者應當及時增加施工力量、供應材料、合理安排工序。案例中的裝修公司出現突發狀況,有情可原,但不該因此耽誤正在進行中的裝修工作。按照《辦法》,由于這是自身原因造成的工程延期,此裝修公司要對王先生的住宅裝修及時增加施工力量、供應材料,并合理安排好工序。
擅自加款要自負
案例回放:提起裝修房子的事,趙先生是一肚子的火。因為工作的忙碌,去年他把裝修房子的事全權委托給一家裝修公司,商談完一些他的裝修要求及价格,在合同上簽了字,就投入到緊張的工作中去了。剛裝修完畢,趙先生來看房子時,卻接到了另需付一筆款的要求。裝修公司說由于趙先生一開始要求的那种地板磚缺貨,他們中途又換成另一种顏色与質地都与原先的比較接近的了,但更換后的這种相對要貴些,所以多出來的那筆款項要由趙先生支付。而趙先生更是因沒有裝他喜歡的那种地板磚,又要多交錢而气憤不已,雙方達不成共識。
新規解析:《山西省住宅裝飾裝修投訴及爭議解決
(試行)辦法》第十三條第五款規定,消費者無力支付工程款或故意拖欠工程款,經營者可以暫停施工;但經營者擅自增加工程合同款,未經消費者同意,增加部分由經營者自負。案例中的裝修公司因缺貨而更換產品,可以理解,但應事先通知趙先生。按照
《辦法》,經營者并沒有經趙先生同意,而擅自增加了工程合同款,這筆款項要自己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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