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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上午,市公安局新聞辦公室舉行新聞發布會,向省城媒体通報了我市戶口准入條件進一步放寬的具体內容。記者注意到,許多群眾關注和期待的放寬戶口准入的條件得到了落實——
昨日上午,市公安局新聞辦公室舉行新聞發布會,副局長胡越峰向省城媒体通報了我市戶口准
入條件進一步放寬的具体內容。這是市公安局新聞辦公室為通報戶籍開放創新課題實施情況而舉行的第三次新聞發布會。据悉,警方通報的這些放寬戶口准入的條件目前已經開始實施。
我市戶籍開放制度自2007年6月1日正式實施。戶籍開放創新課題的不斷推進,解決了一大批群眾多年來存在的實際困難,在服務和改善民生中發揮了重要作用;在吸引資金、吸引人才、更好地服務現代宜居城市建設、促進我市經濟社會發展等方面,也起到了重要作用。針對在實施戶籍開放過程中群眾反映集中的一些問題,公安机關經過認真整理研究后,決定將我市戶口准入條件進一步放寬,以滿足人民群眾的新要求。
關于直系親屬的戶口准入
對于我市國有企、事業單位、國家机關中居住在單位統一分配的單身宿舍(具有獨立的門牌房號、單獨居住)的集体戶單身職工,由單位房管部門与當地派出所共同編制戶口門牌,核發住房證,可將其戶口從集体戶移入該房屋后,申請其直系親屬落戶;對于我市國有企業中,居住在自建房
(不含違章建筑)的集体戶單身職工,可由單位房管部門或房屋土地所有部門与當地派出所共同編制戶口門牌,核發自建房住房證,將申請人戶口落戶該房屋后,辦理直系親屬投靠。對于上述情況,僅限于辦理夫妻及子女投靠。
對于我市居民持《拆遷證》(或《安置證》、《入戶通知書》)、購房合同或交款發票等證明,戶口已遷至該住房并且實際居住,可以憑上述材料作為住房證明申請直系親屬投靠。
對于沒有勞動能力的殘疾人,如沒有穩定收入,可以憑殘聯等部門頒發的《殘疾證》,按照特困戶辦理直系親屬投靠。
關于各類人才的戶口准入
對于已經落實用人單位(包括非公有制企業)并与單位簽訂二年以上《勞動合同》的各類人才,准予在單位所在地派出所按照各類人才的戶口准入手續、程序申請,單位有集体戶的,落到集体戶上;單位無集体戶的,落到派出所專設的集体戶上。
對于沒有單位、符合人才落戶條件的自由職業人員,由人才市場出具不需交納失業保險的證明,可只交納養老和醫療保險,仍按照各類人才的戶口准入手續、程序在文廟派出所申請,落戶于人才市場集体戶。
對于經國家資格認證考試合格具有專業“資格證書”的人員(如律師、注冊會計師、注冊評估師、注冊工程造价師等)可按照各類人才的戶口准入條件准予在我市落戶。對于博士以上人才可同時辦理与其共同生活的直系親屬的戶口。
關于納稅戶的戶口准入
在納稅者的戶口准入中,個体工商戶在我市當年納稅3万元以上,依法參加養老、醫療、失業等社會保險,參照民營企業的規定,准予法定代表人本人和与其共同生活的直系親屬落戶。
關于其他方面的戶口准入
在各類戶口准入中對于國有企業、事業單位、國家机關、人民團体的在職干部、工人,人事、勞動關系已經調入我市并已實際工作但戶口未在我市,符合購房、納稅落戶或直系親屬投靠落戶條件的,由單位人事或勞動部門出具調動證明(或調令)并附相關單位批准調入登記表,可以按購房、納稅落戶或直系親屬投靠落戶;戶口在外地的离、退休干部、工人,符合購房、納稅落戶或直系親屬投靠落戶條件的,可直接按購房、納稅落戶或直系親屬投靠落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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