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党的十七大報告指出,完善党的代表大會制度,實行党的代表大會代表任期制,選擇一些縣(市、區)試行党代表大會常任制。分析人士指出,這是完善党的代
表大會制度、擴大党內民主的重要舉動,是中共推動党內民主的一次新的實踐。
中共中央組織部副部長歐陽淞日表示,已經開展的党代會常任制試點工作取得了明顯效果,為推進和擴大試行這一制度積累了經驗。
中央党校党建教研部党的領導与領導科學教研室主任張曉燕說:“它有利于鞏固中共的執政地位,使其在長期執政中始終保持先進性。”
她說,党代會常任制的核心是确認党員是党內民主的主体,落實党員在党內的主体地位。中共一再強調要尊重党員主体地位、保障党員民主權利。
党代表將具備監督党組織和党員領導干部的權利;參与領導干部推荐、選舉、評議的權利;要求党代表大會主席團或有關党組織負責解答党員關心的熱點問題的權利;對違法亂紀或不胜任工作的党員領導干部提出罷免的權利。
中共党章規定:“党的最高領導机關,是党的全國代表大會和它所產生的中央委員會”。因此,實行党的代表大會代表任期制和盡可能早地實行党的全國代表大會常任制也是對党章有關規定不折不扣的執行。
中國浦東干部學院科研部教授劉昀獻說,党代會常任制的最大好處是,可以使代表大會成為党的充分有效的最高決策机關和最高監督机關,應從体制、形式、內容三個方面積极探索党代會常任制。
党的代表大會作為党的最高權力机關,其閉會期間,由全委會履行職權,常委會行使執行權,紀委行使監督權。常委會主持日常工作,并向全委會負責并報告工作。
實踐證明,党代會常任制的效果优于几年開一次會和每次開會都要重新選舉党代表的制度規定。每隔几年召開一次党代會,由于閉會期間缺少平台,党代表的日常作用得不到充分發揮。
在試點地區之一的浙江省台州市,党代會常任制已堅持了近20年未間斷,這里每年都要召開一次党代會。党代會常任制和代表任期制促使代表們深入調研、接触党員群眾、反映社情民意,党代表提出的問題,相關部門必須給予答复,促進了許多關系群眾利益問題的解決。
長期跟蹤研究試點進展的張曉燕說,這項改革最初主要是為了充分發揮党的各級代表在作為党的最高決策和監督机關的党代會中的作用,而根本目的則是加強党內民主決策和党內監督。
她說,例如,党代表具備評議職能,可改變過去只議事、不議人的局面,委員們只對上負責、不對下負責的狀況,這是對“兩委”委員的有力監督。
中國社科院政治學所副所長房宁認為,党代會常任制有利于集中党員群眾意見,形成共同思想,這是民主集中制的重要實現方式,在經常召開的党代會上充分討論本身就是思想統一的過程,思想統一了執行起來就會更加自覺。
1956年,鄧小平在党的八大上作關于修改党的章程的報告中,正式提出不僅要實行党代會年會制,而且党員代表也要實行常任制。這是中國共產党主張實行党代會常任制最早、最權威的歷史根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