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義烏不算大,但經商氛圍頗濃,給人們留下的印象也不少。新近發生的一件小事,又讓義烏的名聲傳遍了全國。
故事緣起于一台燃气灶。由于一名顧客等不及調貨,便買走了小商店貨架上的燃气灶樣品。可是小店老板回來听說后立刻著了急——
那台樣品上零件不全,使用中有可能
引發火災。他和妻子想了几种辦法,迫切想要找到燃气灶的買者,但杳無音信……
一個小商店無意之中出現失誤,而且積极彌補,已經能夠獲得情理之中的諒解。不過,這位經銷者不僅徹夜不眠,而且做出了令人欽佩的舉動——
通過打廣告,試圖全城動員找到問題灶的落腳處。結果,惊險的一幕還是發生了。在被找到之前,灶具進入了使用,險些引發大火,只是僥幸得到了控制。
賣出不該賣的東西、造成較大隱患,商家難辭其咎。但具体到這一事件,商家的態度又著實令人感動,他能夠毫不猶豫地放下自己的利益,牢牢扭住了自己的責任,盡心盡力一追到底。這种努力也許無法挽回對一位消費者造成的損害,但卻能夠讓更多的消費者感受到權利和尊嚴所在,并且本身就是一种經商責任的宣傳和教育,是“3·15”精神的具体体現。
每逢“3·15”,我們會司空見慣地听到商家對服務的承諾,讀到他們比平時更加燦爛的笑臉。“3·15”帶著各种宣傳、促銷活動向人們一次次走來,期間,商家比平時更為內斂、謹慎,消費者比平時更能爭取些主動。不過,長此以往,豈非無奈?于是,許多人已認識到,這樣的“3·15”并不是最終目的,人們需要的是常態的維權保障和更加自覺自律的風气,需要的是商家對責任的主動認同与擔當。
事實上,消費的責任是雙方面的。具体到買賣之間,就是彼此都要講誠信。有了商家給予的誠信,消費者購買到的會是升值的商品和服務;有了消費者給予的誠信,商家的經營環境會更輕松。
一件小事,會讓義烏人再受教育,也值得義烏人為之驕傲;這件小事,同樣會啟發我們對“責任‘3·15’”的反思:呼喚“責任‘3·15’”,其實也就是呼喚我們的晉商精神,也就是呼喚我們的城市品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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