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基本概況
太湖為太湖流域第一大湖,是我國第三大淡水湖,又是長江中下游五大淡水湖之一。太湖中現有51個島嶼,總面積89.7平方公里,因此實際水面面積
為2338.11平方公里,湖岸線總線405公里,平均水深1.89米。太湖古稱“震澤”、“具區”,又名“五湖”、“笠澤”,是古代濱海湖的遺跡,位于江蘇和浙江兩省的交界處,長江三角洲的南部。
污染原因
近年來,隨著沿湖地區工農業生產的迅速發展和城鎮化速度加快,未經處理的城市污水大量入湖,農田化肥、農藥的大量使用以及水產養殖規模的不斷擴大,致使太湖水污染狀況日趨嚴重。太湖污染程度和發展速度令世人震惊,太湖富營養化明顯,磷、氮營養過剩,20世紀80年代末主要污染物總磷、總氮屬嚴重超標,局部汞化物和COD含量超標,已直接影響城市供水和周圍地區工農業、旅游業的進一步發展,特別是威脅到沿湖及下游地區人民的飲水安全。2007年夏季,太湖爆發了“藍藻事件”,沿湖江蘇省無錫市的自來水水源地被污染,引起了舉國上下的關注。
治理措施 國務院于1996年在無錫召開了
“太湖流域環保執法檢查現場會”,研究治理太湖富營養化問題,并將太湖作為我國水污染治理的重點“三湖三河項目”之一,編制了《太湖水污染防治“九五”計划及2010年規划》。《規划》將太湖治理工作分為近期和遠期,近期又分為兩個階段:第一階段到1998年底,全流域工業企業(包括鄉鎮企業)及集約化畜禽養殖場和沿湖的賓館、飯店等單位排放的廢水達到國家規定的標准;第二階段到2000年底,集中式飲用水源地和出入湖的主要河流水質達到地面水Ⅲ類水質標准,實現太湖水体變清。遠期到2010年,基本解決太湖富營養化問題,湖區生態系統轉向良性循環。
治理效果 在過去5年中,在國務院有關部門的督促下,蘇、浙、滬3省市積极組織實施規划。目前,流域內重點工業污染經
“零點達標行動”后得到有效治理,流域內工業污水70%至80%得到了控制;環湖賓館飯店污水得到了有效控制;有一定規模的畜禽養殖場糞便處理得到了改善;含磷洗衣粉的禁用取得了成效;氮肥、磷肥和農藥的使用有了一定程度的改進;网圍養殖面積有所縮小;對通過太湖的船舶污染問題也采取了一些措施。通過治理,使得太湖水体惡化趨勢初步得到遏制,部分河湖水質有所好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