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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一段時間,太原市某小學六年級几名男同學上課總是注意力不集中,學習成績更是急劇下滑,偶爾還會胡言亂語。這引起了老師的關注,經過進一步觀察發現,這几名孩子經常跟著一名名叫L的同齡人一起玩,与他們在一起的還有一位“叔叔”,“叔叔”每次會給他們錢,但這些錢有時會被L截留一部分,L則通過幫其他孩子打
架等手段,要求對方“听話”去陪“叔叔”玩。一次爭吵后,某同學一气之下說出這位“叔叔”在賓館房間里脫自己的衣服、趴在自己身上之類的話。
陪大人玩還能“掙錢”?再聯想到孩子們流露出的只言片語,老師預感到事情的嚴重性,赶緊通知家長一起調查,結果發現所謂的
“叔叔”竟然對孩子做了一些令人不齒的勾當。12月1日,几名孩子在家長陪同下向文廟派出所刑警隊報案。經過兩天的調查走訪和耐心詢問,民警發現受害儿童共有7人,年齡在10歲至13歲之間。自2006年8月以來,所謂的“叔叔”通過給孩子們買零食、請吃飯、玩游戲、洗澡和給零花錢等手段,在周末先后將7名孩子帶到西羊市街、長風街、柳北、建設北路及神堂溝等地的洗浴中心,實施雞奸等猥褻儿童的行為。
該案件受害人員都是在校小學生,案情嚴重,民警克服困難,查明了嫌疑人身份,并通過技術手段得知嫌疑人高某在小店活動,在受害儿童指認下將其抓捕歸案。通過耐心詢問受害儿童,民警充分掌握了高某的犯罪事實。2006年8月的一天,11歲的L到柳巷聯洋百貨打電玩,但因囊中羞澀不能盡興,當時高某也在那里玩游戲,而且一次就買了几百元錢的游戲幣。L對此很是眼饞,便在一旁蹭來蹭去,高某見狀便“大方”地請L玩了個痛快,隨后又請L吃飯、洗澡,趁机對L實施了雞奸和猥褻。
事后,高某給L留下電話,讓L幫著物色皮膚白淨、長得好看的孩子,有時間找他玩。L便介紹了以前的同學13歲的H和12歲的X。通過上述手段,高某對二人實施了侵害,并照樣讓孩子們物色更多的同伴,有時間跟他出來玩,12歲的C、13歲的Z、12歲的Y和10歲的G相繼成了高某侵害的對象。孩子們控訴,高某除多次實施侵害外,還曾對兩名孩子實施過暴行。
為了讓孩子們“听話”,高某除請吃、請玩外,還會不時給受害者一些“零花錢”,L作為“中間人”得到的少一些,便截留其他孩子的錢,鬧出了上述“經濟糾紛”。据L講,除几名同學外,他還在高某鼓動下,在游戲廳里介紹過其他不認識的同齡人陪高某玩。對于高某的禽獸行徑,Y曾向辦案民警坦言,自己很討厭高某的行為,納悶大人怎么可以這樣對待孩子。而G曾對媽媽吐露心聲說,活著真沒意思,還不如死了算了,只是想到自己死了媽媽會難過才不忍心。媽媽問他為什么會這樣想,他欲言又止,說是不能說,丟死人了,這個坏蛋太可惡了,一定要讓他受到懲罰。
經審查,嫌疑人高某,男,36歲,廣東省深圳市人,是省城一家房地產公司的副總經理,2005年曾因嫖娼被杏花岭警方打擊處理過。盡管高某拒不認罪,但辦案民警還是通過多方努力掌握了充分的證据,依法將其刑事拘留。12月17日,根据檢察机關的批捕決定,民警將涉嫌猥褻儿童的高某執行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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