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報近日接到報料稱,岷縣閭井鎮派出所在該單位雇用司机發生車禍后,當事人依照責任認定書進行索賠時,由于派出所財政緊張沒有錢給付,竟然通過向曾經違法且在所里有備案的“前科”人員以捐款的方式來籌集交通事故賠償費用。
記者就此向相關部門進行了求證。
車禍
派出所司机開車撞死人
据死者商某的儿子講,今年5月14日晚10時許,受雇于岷縣閭井鎮派出所的司机張某,駕駛著該派出所的一輛吉普車,當車行駛到岷縣古城公路100公里處,由于車速太快,与該鎮50歲的村民商某相撞,致使商某嚴重受傷,在交警部門和120急救人員迅速送往醫院時,由于傷勢過重搶救無效死亡。
据商某的儿子講,商老太意外死亡后,岷縣交警大隊不久便根据現場勘查的結果,做出了司机張某應負主要責任,死者商某負次要責任的交通事故責任認定。緊接著肇事者張某因涉嫌交通肇事一罪被警方刑拘。与此同時,死者商某的家屬向岷縣閭井鎮派出所提出了索賠5万元的要求。經法院調解,雙方最終以3.9万元達成了調解協議。6月10日左右,派出所的代表找到商家一次性付清了所需賠償,雙方糾紛就此划上了句號。
知情者稱,為了這3.9万元,派出所做出了向曾經因為違法而在該所留有備案的“前科”人員發出捐款倡議的決定。
村民
曾向派出所捐過錢
記者最終找到了其中兩位曾經因為一些瑣事被派出所處理過后又捐過款的村民。
一位姓張的村民告訴記者,由于3月份他曾和本村的一村民因為瑣事打架時被派出所處理過,當時并沒有罰款。
不想,6月的一天,正在家中務農的他卻突然被派出所的民警叫到了所里,同時又被“善意”地告知,最好給所里捐上500元,以免他的事舊事重提。無奈之下,他只好向別人借了300元交給了派出所。
而一位姓李的村民則告訴記者,由于一些家庭瑣事,他曾經也被當地派出所處理過,當時僅被批評教育了一下,可事隔良久派出所卻又找到他,并要求他捐款300元,在沒有辦法的情況之下,他也向派出所交了300元。
据了解,短短几日內,就曾先后有十多位諸如張某和李某一樣的村民通過電話找人、托人代話等形式向該派出所陸續捐了300元到500元不等額的款項,且派出所沒有出具任何收据。
這些村民一致認為,商某的意外身亡恰是這場風波的導火索,若不是那筆高額的賠償費,派出所是不太有可能將他們再次全部召回的。對此,村民們議論紛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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