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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見不散--有情相約,浪漫愉悅,此話世人皆曉。
不散不見--無奈分手,凄楚离別,此說鮮為人知。
四字組合,兩者僅一序之倒,個中滋味卻大相徑庭。
“相愛簡單,相處太難,不是你的,就別再勉強……”多少夫妻在這种無奈的喟嘆中,從“不見不散”走向“不散不見”,從此分道揚鑣,各奔東
西。
愛情沒有“保質期”,婚姻沒有“終生險”。甜美的愛情,也許能歷經滄桑,抵達浪漫的彼岸,卻往往在穿越婚姻的瑣碎時“擱淺”、“拋錨”。當愛的潮水悄然退去,當情的舟船無法靠岸,曾經同床共枕、朝夕相處的夫妻,從兩情相悅到相看兩厭,不得不以离异的方式來為這段婚姻畫上一個遺憾的句號時,如果能夠彼此平和、真誠地道一聲珍重,那是再好不過了。
如若不能,我們是否可以在心里留一分情義給自己,也留一分感念于對方?能否不在分手時,讓人性的狹隘、自私、貪婪凸然盡顯,暴露無遺,讓對方在心里發出嗤之以鼻╴╴“不散不見”的冷笑呢?這,是一种姿態,一种境界,大部分男人可以做到,不少女人也可以做到,有的女人甚至可以做得讓很多男人相形見絀,自慚形穢。
可是,我們不得不承認,很多家庭解体時,為財產分割鬧得不可開交的往往是女人。理由不外乎是:“我跟了你這么多年,你得賠償我損失!”持這种心態的女人,無非是把婚姻視為一場交易,而自己的以身相許,則是這場人生交易中的一次“給付”。有給付,就得有回報,如果不能換取“長相守”,那么就得折合成“錢相抵”。
依我之愚見,這种清算,這种糾纏,很無味,很沒勁,很丟人,也很累人。
“夫妻本是同林鳥,大難臨頭各自飛。”想想這句古話,還有什么想不開,看不開,放不開呢?那個曾經答應要愛你一生、陪伴你一生的男人,背棄了他當初的承諾,如果他有情有義,或心怀愧疚,而你又不能自食其力,他就不會被動到讓你來發出聲討,開口索要財產,他甚至可以空手离去,把所有的家產都讓給你,以換取自己內心的平衡;如果他薄情寡義,或被你傷透,而你又不至于缺吃少穿,他也不會被動到讓你去摸清底細,進行財產取證,他或許早已蓄謀在先,把所有的動產、不動產都進行了轉移,讓你枉費心机,瞎子點燈,竹籃打水一場空。
當然,如果是夫妻攜手打拼,或典型的“男主外、女主內”,共同創造、積累的財富,甚至是相反的“女主外、男主內”,女人是支撐家庭經濟的“一把手”,那就另當別論了。但如果你們的家庭財務收支實行的是“AA制”,而你對丈夫的公司或事業根本就沒有實質性的貢獻和幫助,他手上的財富積累根本就沒浸入你的心血和汗水,甚至你連起碼的賢妻良母、相夫教子的義務都沒盡到,除了法律上“夫妻共同財產”的硬性界定,你不妨也在良心上捫心自問一下,到底有沒有資格去理直气壯地“平分秋色”?我想,如果我們在心里有了這份“自知之明”,也就不至于對財產分割那么在意、那么較勁,那么執著地“不達目的不罷休”了。記得陳琳有一首歌,《愛就愛了》,有几句歌詞很值得我們細細琢磨╴╴
算了吧,他裝傻任你大聲罵
別把自己弄得像笑話
死了心也能全部都歸零
當作什么都沒發生
你是你他是他
何必說狠話何必要掙扎
別再計算代价愛了就愛了
若失去感覺算了就算了
結果別去管他愛了就愛了
別再自我懲罰做了就做了
--女人,往往最容易把自己弄得像個怨婦、像個笑話時,就是在遭遇愛情、婚姻乃至婚變之時。如果說,女人為愛而瘋狂,為情而痴傻都情有可原的話,那么如果再為情已逝、愛已盡的婚變而失去理性与自尊,反目成仇,糾纏不休,最終落得個兩敗俱傷,甚至玉石具焚,或人財兩空,則無疑都是把自己當個笑話素材在自我糟踐。
從某种意義來說,婚姻是一襲緣分,也是一場賭注。婚姻中的女人,遇到第一种男人,是你的幸運;遇到第二种男人,也是你的造化。如果我們不幸遇到了第二种男人,在結束這場注定不能幸福、持久的婚姻時,最明智的選擇就是為自己的精神“止損”,他無情,咱有義,咱也不是誰的附屬品,咱有自己獨立的人格尊嚴,盡量別為了這場本來就讓你感到很乏味、很疲憊、很無助的婚姻,為了一點殘存的財產糾紛,把自己弄得更加筋疲力盡,貽笑大方。
曾經有一位同性朋友,几年前就發現丈夫有不軌行為,并染上了性病,曾几次邀親友同往、深夜跟蹤至KTV包房,并抓到了“現行”,后又冒出個婚外生子的媽媽上門討要孩子的撫養費。將心比心,不難想象她心里有多難受,多惡心,親朋好友都勸她离了算了。吵歸吵,鬧歸鬧,哭歸哭,打歸打,罵歸罵,卻又几度“重歸于好”。她并非相信丈夫這個“老毛病”能改好,而是因為財產問題相持不下,一拖再拖。其間,丈夫有錢有車,又有實權,根本很少回家。她也廣交朋友,做點生意,哪方面都沒讓自己“閑著”。
當她憤憤不平地前來咨詢我,如何分得更多財產時,我為了讓她早點從財產糾葛的痛苦中解脫出來,便直言不諱地勸導她:“雖說你們婚姻存續期間,他的財產,也屬于你們的夫妻共同財產,可你平心而論,他開公司也好,辦企業也好,你幫了他多少?你有几分功勞?听說他偶爾回家吃頓飯,你還要跑到餐館里去端菜回來吃,這种家,哪個男人愿意回來?他出軌,是他人品有問題,但你也有不可推托的責任。既然感情都已經破裂,不可能再和好,他能把這么大套房子留給你,而且你也從他手上拿了五六万做生意,你又不愁吃,不愁穿,還爭那財產干什么?你倆不像別人,又不存在孩子的監護、撫養問題,不如早點了斷,早點解脫”。
沒想到,我的這番歸勸竟讓她大失所望。她很委屈地向一位長輩抱怨、訴苦,說我太辜負她的信任了,本來想讓我這個見多識廣的大姐幫她出出主意,沒想到我到關鍵時候,還幫男人說話。我听后,無語,一笑,也不想再跟她作任何解釋。女人何苦為難女人?我相信,她最終會明白我的良苦用心。
果不其然,她托關系,請律師、找證人,走南闖北去取證,訴訟費、差旅費、招待費花了少說一兩万,結果是,丈夫以前所有的財產(包括小轎車)都已不在自己名下,反倒“欠下了債務”!殘酷的“事實”面前,律師、法官愛莫能助,她也只能啞口無言。
折騰夠了,終于离了,想要的分文未要到,反而勞命傷財,倒貼一把,賠了夫人又折兵,悔之晚矣,何苦來哉?
有句話說的好:“人之所以不快樂,不是因為得到的太少,而是因為計較的太多。”作為一名新時代女性,當夫妻分手時,我們非得在財產上不依不饒、興師動眾地去討個“公道”么?如同村婦上訪、潑婦告狀一般,撕破臉皮、費盡周折討來的這份財產“公道”,真的會有“公道”的感覺,真的會有尊嚴的撫慰么?在財產的處分和擁有上,也許會有。可如此這般地辛苦討來,我們在得到的同時,也是失去--得到了或數量可觀或微不足道的金錢,維護了“均等分割”的權利,滿足了弱者不弱的心理,但卻失去了現代女性自尊自愛的形象,失去了“質本洁來還洁去”的优雅与美好,抑或也為自己未來的日子种下了后悔的陰影……
親愛的姐妹們,請容我弱弱地問一句:夫妻分手時,女人能否高姿態?能否不讓“中國式离婚”的“一哭二鬧三上吊”成為我們婚姻謝幕前的“壓台戲”呢?
最后,再次把那首劉雁和歐陽勇征男女對唱的禪語歌《別把自己放得太遙遠》送給大家,有人稱其為一首讓你尋回內心自我的歌(去年我就找了一個制作非常精美的flash發在博客了),希望朋友們都能如歌中所勸:別把自己放得太遙遠,別讓簡單的事太費解,很多事不值得總放在心間……別想得太多,看開一點,簡單一點,洒脫一點,快樂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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