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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因為要面子,我辭職了,應聘進了一家公司做督導。依爾是和我同時應聘進公司的同事,工作上的來往很多。有一次,由于他的下屬出了一點問題,我把作為領導的依爾一并作了處罰。沒想到依爾一點都沒怪我,還非常配合我的工作,我們之間就此熟識起來。
我和依爾情投意合,很快就成了好朋友,他多次陪我
外出旅游,留下了很多美好的記憶。但是依爾告訴我,他是有家庭的,他的妻子是個老實人,要是她吵一吵或者鬧一鬧的話,他肯定就与她分手把我娶回家。同為女人,我同情他妻子,更不想做第三者。我告訴依爾,我們還是做好朋友吧。
為了讓自己死心也讓他死心,我作了一個重大決定:登征婚啟事,尋找伴侶組建自己的家庭。1999年,我去了一家報社登啟事,他們對我作了重點推荐。啟事刊登后,應征信如雪片般飛來,我再三篩選,最后選中了英征。當時他的妻子去世了18年,他一個人把儿子培養成人,我看中他是個重情重義有家庭責任感的男人。
原來他只把我當“替身”
老實說,我跟英征的婚事是在倉促間辦的。我們相識才半年多,可雙方家人覺得我們很般配,都催促早日成婚。為圖吉利,我們就在跨2000年時舉行了婚禮。不過我有言在先,由于我和他還缺乏必要的了解,婚禮只是一個形式,等兩年的磨合期過后,如果我們都對生活很滿意,再去補辦法律上的手續。英征對此并無异議,他說他會做我生活上的好伴侶。
我們的婚禮是在五星級的酒店辦的,相當隆重,親朋好友都來給我們道喜。報社還派專人來喝了喜酒,并為我作了跟蹤報道。依爾作為我的好友做了證婚人,應該說,那時候我對他內心是很坦蕩的。
從戀愛到結婚,我都是非常高調的,為的就是斬斷情絲,和依爾徹底地撇清關系。依爾則在我婚后一個月左右去了國外打工。
早先我和英征剛認識的時候,他見過依爾,我隨口說依爾是我的表哥。后來英征發現我和依爾并不是親戚關系,心里就有些疙瘩。一次,他在我抽屜里發現了我和依爾外出旅游時拍的照片,很生气。正好依爾的國際長途來了,他更是醋意大發。我和他講:“我跟依爾認識在先,即使以前有過感情,那也是過去的事了,現在我和你共同生活,你不應該再想別的。”話雖如此,英征還是對我不放心,只要電話一響,他就要盤問我。兩人經常為依爾的事而爭吵不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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