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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公安局誠邀人民群眾參与從嚴治警的公告
為了切實加強我市公安机關紀律作風建設,樹立公安隊伍的親民為民形象,支持我局正在開展正警風、樹形象、治警整紀活動,誠邀社會各界和廣大人民群眾對全市公安民警有以下違反規定的行為進行全程監督。
一、違反公安部“五條禁令”:違反槍支管理使用規定、攜帶槍支飲酒、酒后駕駛机動車、在工作時間飲酒、參与賭博活動的。
二、接待群眾時不熱情、“冷硬橫推”,接受當事人或利益關系人饋贈錢物的,甚至利用職務之便,“吃拿卡要”、敲詐勒索。
三、不履行法定義務,發現群眾遇有危難時,不主動救助或拒絕救助的。
四、執行警務時違反法律規定程序,不按規定出示《人民警察證》和有關法律手續,協勤人員單獨執法的,甚至不作為、亂作為。
五、插手經濟糾紛;濫用槍支警械、濫用強制措施、刑訊逼供;亂收費、亂罰款、亂攤派的。
六、執行非緊急警務活動鳴警報、闖紅燈、亂停亂放;晚10點至早6點警車鳴放警報的。
七、非警務活動開警車、著警服出入公共娛樂場所;在公共場所酗酒滋事或穿警服飲酒;參与打架斗毆或唆使他人打人的。
八、違反規定經商辦企業,或參与經營活動特別是參与公共娛樂場所經營活動的。
九、泄露警務机密,甚至為違法犯罪分子通風報信和為違法犯罪充當“保護傘”的。
十、其他違反法規警紀的。
以上行為一經查實,視情節給予批評教育、待崗培訓或禁閉;构成違紀的,給予党紀政紀處分,直至辭退或開除;触犯刑律的,追究法律責任。對違紀違法民警所在單位直接領導、主要領導進行責任追究,視情節予以紀律處分;影響惡劣,后果嚴重的,責令引咎辭職或免職、撤職。
希望社會各界和廣大人民群眾對我市公安民警上述違反規定的行為及時舉報、投訴。市公安局局長熱線電話為0351-4612110,市公安局公共网站為WWW.TYGA.GOV.CN。我局將24小時接受投訴舉報,專人值守、登記,并派出專人依法依紀嚴肅查處,保證件件有著落,事事有回音。嚴禁對局長熱線撥打騷扰電話或捏造事實陷害他人,一經查實,依法嚴懲。同時也希望社會各界和廣大人民群眾支持公安机關工作,配合公安民警依法履行職務,積极維護民警的合法權益。
特此公告
太原市公安局二○○八年五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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