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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報訊 我省煤礦本月起實行分類管理,各市、縣煤炭管理部門將建立煤礦分類管理制度,根据煤礦安全保障水平的高低和安全隱患的大小,實行“A、B、C”三類管理。連續3次列入C類名單的煤礦,將按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煤礦實施關閉。這是記者昨天從省煤炭工業局了解到的。
据了解,針對我省各煤礦的分類管
理實施后,全省各市、縣列為C類重點監管的煤礦數量原則上將不低于本地煤礦總數的15%,每季度由市級煤炭管理部門公布一次C類煤礦名單。對公布的C類煤礦采取不少于一個月時間的停產整改,驗收合格后方可允許恢复生產;連續3次列入C類名單的煤礦,將按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煤礦實施關閉。
此外,《山西省煤炭產量監控系統管理規定》也即將出台。今后各類煤炭企業無正當理由,產量監控數据上傳連續中斷24小時以內的,要予以批評、警告,情節嚴重的,處以1万元罰款;上傳連續中斷24小時以上的,根据情節輕重,可處2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罰款。而對煤礦企業中存在:生產礦井產量監控系統設備不按規定安裝、不能正常運行的;故意棄用產量監控系統的;故意調整傳感器精度、修改上傳數据、改變稱重裝置,造成數据失真的;人為改變、破坏產量監控系統的電源、線路、設施、設備,或者安裝干扰裝置,導致系統不能正常運行的;發生超能力生產行為不予糾正的,將處3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暫扣或者吊銷其《煤炭生產許可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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