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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 記者昨日從省教育廳獲悉,為确保研究生培養質量,滿足我省學位与研究生教育發展需要,省教育廳將從今年起建立博士、碩士研究生導師的選聘和考核制度,對研究生導師在師德、課程教學、指導研究生成效等方面進行全面考核,并記入檔案。
据了解,具有導師資格的教師連續3年招不上研究生或培養不出合格研究生,自行取消上崗資格,以后若再要求指導研究生,則需重新申請導師資格,按程序審批。近5年無在研項目、經費,或者無論什么原因离校超過一年者,暫停當年招生工作。在思想品行和學術道德上有問題的導師,暫停或取消導師上崗資格。為保證研究生培養質量,承擔招生任務的導師要主持或主持過省級以上科研項目和擁有一定的科研經費。近5年內,現任博導應主持或主持過國家級研究項目或省重點研究項目,并有足夠的在研科研經費;現任碩導也應主持或主持過省級以上研究項目,并有一定數量的在研科研經費。省教育廳特別強調,每位博導每屆招收博士生一般不超過2人,每位碩導每屆招收碩士生一般不超過5人,博導同時兼招碩士生者每年招收的研究生可分別計算限額。省級以上重點學科和重點實驗室等科技創新平台、我省經濟建設急需專業、承擔有多項國家重點科研項目并有充足科研經費的導師,可适當增加招生數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