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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已被認定的兩處違建,卻堵了吉公明老人出入棗園的通道整整10年。老人手捧著厚厚一疊認定違建又明确由誰拆除的“批示函”,卻遲遲等不來實際作為。
“違建”包圍棗園
現年70歲的吉公明是万柏林區河龍灣村村民,父親為其留下一塊7畝多大的棗園,園內有近300棵樹木,多為棗樹。1992年4月,棗園東邊和南邊建起了宿舍樓,并將白灰、水泥等建筑垃圾傾倒在緊靠棗園的地方,致使20多棵棗樹被燒死。不僅如此,該棗園為凹地,四周均有建筑物,把老人進出棗園的唯一通道也封死了,致使棗園內的住房常年失修,几近坍塌。由于建樓時園內排水溝被堵,水井也因園內積水無法排出而被污染。1994年,有人又在堵死的圍牆外私自蓋起一個車庫。老人進出棗園只好繞行山坡上一條极窄的小路。
“批函”十年轉圈
為此,吉公明多次找有關方面協商,但一直沒有結果。無奈之下,于1996年到北郊區(現尖草坪區)人民法院起訴,法院以“對自己空地的使用及違章建筑問題”不屬法院管轄為由,駁回了老人的起訴。吉公明又投訴到城建部門。1996年4月,河西區(現万柏林區)建設局給吉公明書面答复,認定圍牆和車庫“未經城市規划行政主管部門批准,屬違章建筑”。
既然是違章建筑該由誰來拆除呢?記者看到,老人手中拿著厚厚一疊的“介紹函”和“批示函”等文書,這是10年來吉公明從市信訪局、市建設局、市執法局、市規划局、南寒街辦等多個部門得到的答复。2003年,万柏林區執法局告訴老人:“須把此事轉到市執法局,共同協商處理。”同年,市行政執法局讓老人去市政府反映。2004年5月9日和7月6日,市政府兩次書面答复老人,此事已轉到市規划局。市規划局讓老人等待,至今沒有說法。
三年不見作為
2003年5月,万柏林規划局表示:“官地小區的違章建筑,由万柏林區域市環境綜合整治總指揮部督促南寒街辦在小街巷和小區整治中予以拆除。”2004年3月28日,南寒街辦給吉公明老人的書面答复:“我們与西山礦務局積极聯系,督促其在今年的小街巷整治工作中將此問題一并解決。”可是3年過去了,至今沒有解決。2006年5月7日,省政府辦公廳致函西山礦務局,要求給予處理。西山礦務局表示:如有行政執法部門的執行通知和執行行動,他們將大力協助執行。可是市、區行政執法部門至今沒有執法行動。
“拆個違章建筑就這么難?”老人無奈地感嘆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