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陽的陳秋(化名)旅游途中突然昏迷,送醫院救治后身亡,法院判決保險公司按疾病身故賠付,認定其是因急性病身故。
陳秋是外出旅游時去世的。此后,其妻將永安財險湖北分公司告上法庭。法院一審判決永安財險賠償1.2万元,但王認為應賠10万元,提出上訴。
法院查明,陳秋有高血壓病史,而頭顱CT顯
武漢中院二審判決:永安財險應支付王萍急性病身故保險金12000元、遺体遣送費保險金3000元和喪葬費5000元,共計2万元。駁回王萍的其他訴訟請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