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2月22日至3月3日短短10日內,通用、奔馳、日產、雷諾、丰田、保時捷等六大汽車品牌就在中國表示要召回3万余輛汽車,從中不難看出,新的汽車召回制度及“3.15消費者權益保護日”對企業保障產品質量的震懾力日漸增強。但是早不召回晚不召回,偏偏選在“3.15”之前集中召回,難免就有集体“作秀”之嫌。
對于近日
厂商集中召回的現象,中國汽車工業咨詢發展公司首席分析師賈新光對集体“作秀”表示認同。他認為,厂商是想在“3.15”臨近之前通過集中關注度,以博得消費者和管理者的雙重認同。
盡管在這些召回公告中都沒有因缺陷發生事故的報告,但相對于厂商在召回制度出台前的態度,現在的他們表現明顯好了許多。那么,不管他們是不是在“作秀”,召回制度對消費者的幫助已經實實在在地体現出來了。
中國的汽車召回制度始于2004年10月1日。据統計,截至2006年2月24日,先后已有25家國內外汽車制造厂進行了近40次主動召回,涉及車輛37万余輛。而在召回制度實施前,厂商并沒有如此主動過。
隨著汽車產品的增多,競爭由產品質量更多地轉向服務領域時,企業對消費者的服務態度對于銷售的反作用已越來越明顯,學會運用法律保障自身權益的中國消費者也越來越多。厂商們開始意識到,与其遮遮掩掩,還不如有錯即改,博得一個誠信經營的好名聲,這比通過其他宣傳手段提高品牌忠誠度實惠得多。
從今年8月1日起,全部客車也將納入到汽車召回管理規定中。這標志著我國在產品安全管理中,繼對缺陷汽車產品的管理跨出實質性一步后,將再上一個台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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