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傾訴人:顏青 30歲 自由職業
傾訴內容:
婚變后的顏青從事了心理咨詢工作,這一天,她接到了一個男孩打來的咨詢電話,訴說自己的悲痛情事。在接下來接近四個多月的交往中,顏青和這個男孩
關系逐漸親密,然而某一天,這個男孩找顏青借走兩千元后就消失無蹤……(文中人物均為化名)
記者印象:
顏青從隨身攜帶的手机里給我看了很多短信。有的是那個叫作唐安然的男子發過來的,說自己有事不能還錢,還有其他女孩的來信,說唐安然向她們借了金錢若干。
“我若不站出來揭發這個騙子,他就還會欺騙更多的人”。對自己這段故事,顏青做了總結:“人不能有貪心,只要一有了雜念,就會掉進陷阱”。
1.失敗的婚姻
我28歲那年,父親被查出患了晚期肺癌。母親一夕忽老,為照顧父親,不得不提前辦了內退,家里醫院的兩頭跑。而那個時候,我也不敢告訴父親,我所在的那家公司已被并購,而我們這些前任員工將在三個月內被發放一筆遣散費,然后各尋出路。
父親纏綿于病榻,卻念念不忘我們的事。他是想看到我們子女開花散葉,儿孫繞膝。而我的哥哥在海外讀博,都三十好几了,身邊也沒個紅顏知己,我和杜征結婚了四年,一直忙于工作,一點也沒有考慮生孩子的事情。以至于現在,我只能看著父親在病痛中掙扎,卻拿不出任何安慰他的話。
人一住院,錢就像流水一樣淌個不停。幸好這些年家里還有點積蓄,而杜征這兩年開公司也賺了不少,還能頂得住。但我的精神狀態卻快到了崩潰的邊緣。
然而禍不單行。
在這個節骨眼上,杜征卻向我提出离婚,理由是他在外面的女人已經有了身孕,他必須得和她結婚,以對她和孩子負責。
我瘋了似地打他罵他,他躲閃求饒,卻堅定不移地要求离婚。他說那個女人年齡也不小了,這次怀孕很辛苦,更何況又是怀的雙胞胎,如果他不和她結婚,那就是三條人命……我對他徹底絕望了,最親的人在你最痛苦無助的時候都能落井下石,這樣的人,還能留戀嗎?
我同意和他离婚,但我提出了一個要求,离婚的時間必須是在我父親過世之后。他也同意了,并且告訴我,我只能得到夫妻間財產的三分之一,因為另外一份,他已經給了那個女人。
身邊的朋友為我不平,認為他是過錯方,應該到法院去起訴他。我想,他既然能如此處心積慮,肯定也做好了陷阱,我哪還有精力去琢磨怎樣逃出生天,這樣的人,离他越遠越好。
三個月后,父親抱憾而去,母親悲痛欲絕。
而我,拿到了遣散費,也拿到了因离婚而分割到的二十万元。我失去了父親、工作、丈夫,我的世界陷入了一片黑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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