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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网北京11月28日電(記者張旭東)中國人民銀行28日宣稱,央行近日已向各金融机构提出要求,要把做好防控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相關金融服務工作作為當前加強和改進金融服務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央行表示,各相關金融机构對重點家禽養殖企業、禽產品加工企業、禽流感疫苗定點生產企業已經發放但尚未到期的流動
資金貸款,在疫情發生期間視企業實際困難适當延長還款期限,具体條件由貸款銀行決定。
央行要求各金融机构,要扶持家禽業發展,高度重視禽流感疫情防控工作。要積极配合政府相關部門,全面落實疫情防控的有關政策規定。已經發生禽流感疫情地區的金融机构要按照“特事特辦、急事急辦”的原則,在貸款審批發放和資金調配清算等方面為疫情防控開辟方便快捷的通道;尚未出現疫情地區的金融机构要積极做好應急准備。
央行表示,在疫情發生期間,對已經到期并發生流動資金貸款拖欠的受損企業,貸款銀行免收貸款罰息。對重點家禽養殖企業、禽產品加工企業和禽流感疫苗定點生產企業(具体名單由農業部會同有關部門提出)的應對禽流感疫情所需流動資金貸款,金融机构應及時給予必要支持,确保疫情發生期間企業維持運轉和基本生產的資金需要。自2005年11月1日至2006年6月30日,國家財政按現行一年期流動資金貸款利率的一半對符合規定的防疫貸款給予貼息支持。金融机构要利用好這些政策,充分發揮金融部門在支持防控禽流感疫情、維護經濟和社會穩定方面的積极作用。
央行要求,要加強銀行系統防控疫情的資金頭寸調劑,加強疫情信息及貸款投向的動態跟蹤監測。人民銀行各分行、營業管理部、各省會(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對遭受禽流感疫情損失嚴重的地區,根据實際需要适當調增再貸款、再貼現限額。各商業銀行總行對禽流感疫區內的分支机构,要在防范信貸風險的基礎上根据實際需要适當調整存貸比例和授信額度,并加強系統內規模和資金調劑,保證基層机构不因貸款規模和資金頭寸限制影響防疫貸款的發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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