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5年9月,婁底市紀委和婁底市公安局經偵支隊聯手偵查一起官煤勾結大案,初步查出新化縣某副縣長、礦管局長、煤炭局長等32名党政干部、國家工作人員在新化支華等3家煤礦參股總額159.5万元,共分得紅利93.25万元。
官煤勾結到底有多深?在吸納眾多官員股的煤礦里,一年多時間內發生6起安全事故共死亡6人,礦
老板康建國卻依然亦官亦商,被吸收為鎮安監員,被評為“省勞模”,獲得“全國五一勞動獎章”,并被推荐為“全國勞模”。
9月22日是官煤撤股“最后通牒”的最后期限。全國上下,發起了對官煤勾結的戰斗。如何切斷官員与煤礦的黑色利益血脈,是這場戰斗胜利的關鍵。
揪出32名“影子股東”
2004年底,一封舉報信引起了婁底市多位領導的重視。信中反映新化縣溫塘鎮支華、雄興兩礦銷毀盈利賬目,大股東吃小股東,党政干部入股等問題,并反映礦老板竟身兼鎮安監員,被評省勞模。
數位市領導批示:作為典型案子來查。
婁底市公安局經偵支隊悄悄成立了以副支隊長李雄為組長的專案組。初查歷經了半年,專案組展開了大量細致隱秘的調查,案情逐漸清晰。
因為涉及到党政干部參股分紅,婁底市紀委和經偵聯手行動。
5月19日,公安机關迅速控制了包括康建國在內的11名煤礦大股東。新化縣雄興和支華兩煤礦問題很快水落石出,兩礦共銷毀盈利賬目1000多万元,涉嫌職務侵占,煤礦管理人員康建國等私分煤礦利潤600多万元。
更令辦案人員吃惊和感到棘手的是,案中同時發現有32名党政干部、國家公職人員在礦里入股,差不多涵蓋煤炭征管所有行業和部門,涉案金額上百万元。
2005年5月,婁底市公安局向婁底市委政法委書記易春陽匯報案情,易春陽批示:“你們要查准,一查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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