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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 昨日,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發布本市45個工种的勞動力市場工資指導价。
本次發布的各工种(職位)的工資指導价位,是勞動部門根据對企業和勞動力市場的調查結果提供的指導信息,供企業和勞動者在商定工資報酬時參考,不是政府規定的工資標准。根据“按勞分配”原則,企業應結合各工种(職位)在
本單位經濟運行中所處的地位和作用,以及勞動者實際貢獻,綜合考慮确定勞動者工資水平。按照“效率优先、兼顧公平”原則,企業應与勞動者根据各自的條件和可能,圍繞勞動力市場工資指導价位,協商确定各職位(工种)的工資報酬。企業近期在不違反最低工資制度的前提下,工資指導价位制度和現行企業工資標准可以并行使用,尤其是非國有企業可將工資指導价位作為确定勞動者工資水平的重要依据。此外,2005年度省勞動保障部門公布的本市企業工資指導線為:企業貨幣平均工資增長基准線為10%;上線為18%;下限為零增長或負增長,但根据勞動和社會保障部《最低工資規定》,企業支付給正常勞動的職工的工資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准。
2005年度太原市部分行業工种(職位)勞動力市場工資指導价位(單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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